住房公积金被指破坏社会公平:事业单位国企职工最受益
摘 要:最近,有两条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新闻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其一,青岛出现一种专业中介公司,通过制作假资料协助居民提取公积金并提成5%;其二,青海省尝试允许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大病医疗。其实,专业中介的出现和大病提取公积金都不是第一次出现,算不上是真正的新闻,但它还是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和讨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住房公积金涉及人们切身利益,而现有弊端又太多。
住房公积金制度应尽早废止
最近,有两条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新闻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其一,青岛出现一种专业中介公司,通过制作假资料协助居民提取公积金并提成5%;其二,青海省尝试允许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大病医疗。其实,专业中介的出现和大病提取公积金都不是第一次出现,算不上是真正的新闻,但它还是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和讨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住房公积金涉及人们切身利益,而现有弊端又太多。
中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产物,1991年最先在上海试点,向全国推广后,它的规模越来越庞大。20年来,公积金制度为一些人降低了购房的利息成本,但这一制度与中国社会经济环境不匹配、设计不当、公平缺失、法律空白点多、管理混乱的弊端已经日益显现。对此,有识之士提出了修补漏洞的各种建议。
笔者认为,一开始作为权宜之计引入中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先天存在诸多无法克服的内在矛盾,它目前显露的弊端还只是冰山一角,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这项制度的负面作用将会越来多地暴露出来,甚至有朝一日会成为全社会一个棘手的大麻烦,因此,从前瞻的角度看,需要尽早予以废止。
新加坡的成功是孤例
中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从新加坡引进的。新加坡采取的是把住房基金与社保捆绑,一起放在中央公积金之中,中国则采取单列方式,在社保的“五险”之外加上“一金”,但两者本质相同,那就是通过建立强制性、互助性的基金来服务于住房保障的目标。
新加坡这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式住房基金模式,单从价值观上就对中国民众很有吸引力,何况他们运行了几十年的公积金制度已经被证明是成功的。正因为此,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中国推行起来遇到的阻力很小,规模增长很快。
住房问题是人类的最基本需求,又直接关乎社会稳定,所以没有哪个国家的住房100%由市场解决,都或多或少有一些政府的干预,比如保障房,比如通过政策性金融进行资助,但环顾全球,以政府强制的住房基金这种模式来促进住房问题的解决并取得成功的,弹丸小国新加坡是唯一的。
为什么世界上那么多国家,不论是主张政府干预较多的左翼政党执政的国家,还是主张政府干预较少的右翼政党执政国家,没有一个国家采取或借鉴新加坡(以左翼社会民主党理念为立国基础)的住房基金模式来解决住房问题呢?要全面回答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新加坡模式有其特殊性,它的经验是难以移植或根本无法移植的。且不论历史、文化、人口结构等因素,单从地理幅员来说,一个城邦制国家创造的模式要移植到其它大中型经济体,可行性本身就很小。所以,新加坡的住房基金模式在世界范围内是一个成功的孤例,以一个孤例为样本,在一个巨型的国家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这本身就有点悬。
公积金 破坏社会公平
公积金既是一种强制储蓄,又带有互助金融的色彩。从中国目前的公积金贷款看,它比市场利率大约要低2个百分点左右,这又似乎赋予了它某种促进公平的功能。但事实上,从住房公积金制度近些年的发展看,它丝毫没有促进公平,反而在破坏社会公平。
在资金归集过程中,公积金放大了一次分配中的不公,并且极大地扭曲了劳动力市常第一,目前公积金缴存是非常不均衡的,在初次分配中具有强势地位的群体,通过公积金实现了更多的避税。目前私有企业公积金覆盖率低,公积金制度的受益人主要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职工。根据官方数字,目前全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数大约是9100万,其中国家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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