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济南日报 济南时报 都市女报 当代健康报 人口导报
外文版
繁體中文

住房公积金被指破坏社会公平:事业单位国企职工最受益

http://www.e23.cn2013-11-19证券时报网

    摘  要:最近,有两条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新闻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其一,青岛出现一种专业中介公司,通过制作假资料协助居民提取公积金并提成5%;其二,青海省尝试允许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大病医疗。其实,专业中介的出现和大病提取公积金都不是第一次出现,算不上是真正的新闻,但它还是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和讨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住房公积金涉及人们切身利益,而现有弊端又太多。

机关事业单位的人群就有6000多万,参加人中绝大部分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职工,大量的中小企业低收入人群所在单位没有公积金。

  第二,即使住房公积金实现100%覆盖,且缴存比例相同,不公仍然存在。私企的劳动雇佣关系完全基于市场,强制企业为受雇者缴存公积金,表面上看增加了雇员的收入,但这种外在强制因素只会对劳动力市场构成一次性冲击,随后很快就会回到市场均衡。因为企业是根据支付给每个职工的总成本进行决策的,在劳动市场供求关系不变的情况下,强制缴存公积金会使企业降低除公积金外的工资和福利增幅,甚至有可能导致绝对额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则不同,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积金由财政支付,等于是员工额外获得了一笔收入,而国企由于所有权虚置,内部人会尽量回避监管,寻找增加福利的机会,强制性的公积金正好为之开辟了一个合法的渠道。

  因此,公积金制度从一开始的资金归集环节就在制造不公平,近些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不同性质的企业之间职工总收入的差距越拉越大,公积金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不可忽视。

  在资金使用环节,这种不公平就更加直接了。公积金的受益者是贷款使用者,因为比商业贷款利率低,借款人可以降低利息成本。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原因有二:一是支付给其它缴存者的利息极低,二是公积金管理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省去了银行的利润环节。两者之中,第一项是主要的。

  此外,从各地实践看,由于基金增值收益分配在法律上规定模糊,增值收益大多用于两方面,一是支援地方保障房建设,这等于是进一步剥夺了缴存者利益,二是用于支付管理者的行政成本,由于这种管理是拿别人的钱办别人事,其效率低下运营成本高是注定了的。由于公积金利息是3个月定存水平,近年来由于通胀高企,公积金所有人财富缩水明显。在当前高房价之下,有能力购房的是相对的富人,结果他们还能从无力购房的相对穷人那儿得到补贴,出现备受诟病的“穷人补贴富人”现象。利息回报极低,加上资金提取障碍重重,不买房的缴存者利益,只能无奈地被多方所侵占。

  从制度设计看,中国住房公积金的互助色彩更为明显,再分配效应也比较强,相反,我们视之为蓝本的新加坡,其中央公积金中的普通账户则更为市场化,不仅资金回报是市场化的利率,而且在使用上也更加灵活,除了购房以外还可以用于购买股票及其它金融产品,其强制储蓄色彩更浓,互助色彩更弱一些,再分配效应也不明显。这种细节上的重大差异,恐怕为很多人所忽视。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网络编辑:马恬

浮世绘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