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民间融资管理法规出台 难解560亿元借贷困局
摘 要:《条例》的另一大亮点是“公务员和金融从业人员不得参与”。对此,媒体分析称,“这是为了防范关联性的权力寻租。因为公务员、金融从业者掌握一定的资源,如果同意他们进入民间借贷市场,他们能够变着法套现,这是不公平的做法。且现在已经出现了这样的现象,所以要立法打击。”
《条例》的另一大亮点是“公务员和金融从业人员不得参与”。对此,媒体分析称,“这是为了防范关联性的权力寻租。因为公务员、金融从业者掌握一定的资源,如果同意他们进入民间借贷市场,他们能够变着法套现,这是不公平的做法。且现在已经出现了这样的现象,所以要立法打击。”
温州的民间借贷有了法律条文的约束和规范。11月22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在引导温州民间融资健康发展的基础上,也强调了政府服务功能和控制风险的重要性,更明确了借贷双方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坦言,今后温州的民间借贷将“有法可依”,企业和居民均可“昂首挺胸地去借贷”。周德文还认为,上述《条例》对推动民间借贷的阳光化、合法化等都有重要意义。
温州民间借贷体量庞大,但一直缺权威统计。2010年4月中旬,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做了一个关于温州民间借贷的调查。调查发现,温州本地民间借贷容量达到了560亿元。在被调查样本中,有89%的家庭个人和56.67%的企业参与民间借贷。2013年11月21日,《温州日报》的文章称,温州市场上现有1200多家各类地方金融市场主体,涉及注册资本700余亿元。
一个条例能摆平560亿元借贷困局、理顺超700亿元注册资本的借贷市场吗?
1个条例管1200家金融主体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的12项主要任务中的一个重要任务——“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此后,市场一直在期待《条例》的出台。
2013年3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李有星对媒体说,“温州金融办已将《浙江省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草案)》报送省级层面审核。”7月18日,周德文有曾对《国际金融报》记者确认,《条例》会在10月左右出台。
11月22日,《条例》获得了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温州地区,民间借贷活跃,确实需要《条例》引导。”江苏某小额贷款公司人士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条例》的出现“在意料之中”。
《条例》获通过的前一天,《温州日报》分析,温州市场上现有1200多家寄售行、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各类地方金融市场主体,涉及注册资本700余亿元,体量庞大,“但现有法律对这类市场主体的监管是缺位的,存在‘生了不管、想管不能管’等问题,极易造成金融秩序的混乱,一旦出现风险,还很可能会成为群体性事件”。
据介绍,当前中国民间融资法律规范散见于《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之中,没有形成体系性法典,也无法定部门实施监管。而《条例》的出现将解决现有法律条文“分散”的问题。对此,《温州日报》期待,《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颁布,可以有效解决民间融资纠纷处理中的诸多难点。
报道还援引法律专家、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吴志攀的话称,“赞同浙江在民间融资管理方面先行立法,且要尽早出,尽快付诸实践,有些方面可以在实践中再进行完善。”
仍管不到超国家上线高利贷
具体来看,《条例》称,“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民间融资公共服务机构,可以从事民间融资见证、从业人员培训、理财咨询、权益转让服务等活动,并应当为公证处、担保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民间融资配套服务机构入驻提供便利条件。”
《条例》明确,民间融资公共服务机构可以接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