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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德:何不减免地方债

http://www.e23.cn2014-01-08每日经济新闻

    摘  要:审计署近日公布我国各级政府的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2年底全国政府性债务的总负债率为39.43%,低于国际上60%的负债率控制标准参考值。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万亿元。

  审计署近日公布我国各级政府的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2年底全国政府性债务的总负债率为39.43%,低于国际上60%的负债率控制标准参考值。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万亿元。

  若按照审计署的说法,当前中国各级政府的债务属于可控范围,但是如果地方债在尔后10年间以每年15%的增速激增,那么,到2023年6月底,地方政府债务将达到42.48万亿元,若以7%的利息计算,到那时候,一年所需的利息开支便是3万亿元。可见,地方债若着眼于未来,那便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因此,地方债的解决实在迫在眉睫。

  解决地方债有不同的药方,在此笔者不揣简陋,建议中央政府依据不同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给予不同程度的减免,理由如下:

  一、促使地方政府将各自债务阳光化、透明化。地方政府的账面债务在这几年快速攀升,根据《上海证券报》的分析,地方政府性债务结构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可以公开数据的显性债务,主要包括财政部代发地方债、城投债、平台贷、信托等;二是难以公开数据的隐性债务,包括垫资施工、BT项目、发行理财产品、私募等隐性债务。由于中央政府不断出台政策限制地方政府举债,这便导致地方政府为了筹资发展出越来越多样化、隐蔽化的融资工具,其结果便是推升了地方政府的举债成本,从而提高了其债务风险。其实中央政府可以一方面推动加强债务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特赦地方债,但前提是,地方政府必须把自己的所有债务阳光化、透明化。换言之,债务不公开就无法得到减免。

  二、抑制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从而降低房价。止不住的房价已经成了国人胸口永远的痛。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1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里,北上广深的房价同比上涨20%以上;厦门、南京、西安、武汉等26个城市同比上涨10%以上,70个城市有69个同比上涨。

  房价上涨的原因很多,但地方政府因缺钱而卖地也会推动房价上涨。在现有财政体制之下,地方事多而钱少,土地出让金又划归地方政府,加大加快土地资源的出让便成为地方政府主要的开源之道,与土地相关的收益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其比重在有些地方甚至超过一半,于是就出现了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不断创纪录的情形。

  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微博]发布的2013年城市土地出让金额的数据显示,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四个一线城市的卖地总收入超过5166亿元,同比涨幅达63.69%。其中,上海在2013年的卖地收入2262亿元,比起2012年的991亿元,涨幅达到128%。由于地方政府的资金需求没有上限,故而土地出让仍将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源,房价仍将上涨。

  如果中央政府能够减免地方政府债务,那么,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便能减轻,土地财政的需求就能减少,土地成本降低之后,“国五条”、“穗六条”、“沪七条”等调控措施才能显现效果。

  三、避免地方债务违约。根据审计署公布的结果,虽然目前地方债的风险仍处于可控范围,但是其风险不能轻视。由于地方债务至今尚未公开透明,因此,地方债真正的风险在于隐藏、转移和不受监督,以至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可能低估了风险,于是,地方政府的债务不断膨胀,一旦有一天土地收益明显减少、经济增长放缓,到了举新债也还不了旧债的时候,地方的金融系统可能瞬间出现明斯基时刻(MinskyMoment),而且,这种情形可能不只出现在一两个地方,到那时候,整个经济运行难免受到影响。

为了避免地方政府陷入债务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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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马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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