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集团购创兴银行收尾 交易额116亿港元
摘 要:创兴银行昨日公告显示,1月8日香港金管局已批准越秀集团等并购创兴银行。越秀集团昨日对南都记者表示,接下来要履行的程序是缴纳款项和证券交割。
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市国企最大的境外并购———越秀集团收购创兴银行,已接近尾声。
创兴银行昨日公告显示,1月8日香港金管局已批准越秀集团等并购创兴银行。越秀集团昨日对南都记者表示,接下来要履行的程序是缴纳款项和证券交割。
从越秀集团获悉,这笔交易高达116亿港元,要约人是越秀集团特意在去年7月于香港成立的新公司越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据此前越秀集团“境外融资+境内投资”的模式,预计这笔交易的资金亦从境外获得。昨日有消息称,越秀企业(集团)公司正在境外筹集9亿美元定期贷款。
金管局近日通过创兴收购案
越秀集团收购香港本土银行创兴银行临近尾声。
越秀企业、越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要约人)及创兴银行昨日宣布,于2014年1月8日,香港金管局根据香港法例第155章《银行业条例》批准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越秀企业及要约人各自成为创兴银行的大股东控权人。
事实上,越秀企业、越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廖创兴企业有限公司及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创兴银行)在2013年10月25日刊登了有关部分要约的联合公告。据该联合公告显示,若金管局的批复完成后,先决条件已获满足。
据披露信息显示,预期综合文件将根据《收购守则》于2014年1月8日(即达成先决条件的日期)后的第七日或之前寄发予合资格创兴银行股东。据《收购守则》规则15 .3,凡有条件要约成为或宣布为无条件(不论就接纳或所有方面而言),则该项要约其后应维持可供接纳不少于14天。而在先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越秀集团对南都记者表示,接下来要履行的程序是缴纳款项和证券交割。不过,越秀集团并未透露,最终完成整个交易的具体时间。
事实上,越秀这笔收购早已得到各方的同意。去年11月13日,广州市长陈建华会见香港创兴银行董事局成员时,盛赞越秀集团与创兴银行的并购合作,符合穗港合作大趋势和广州市的产业发展特别是高端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战略。
创兴银行高层廖烈智表示,越秀集团一是有诚意,在众多询价方中,始终对合作抱有很大的热情;二是有实力,是广州市的龙头企业,也有着广州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相信创兴在越秀集团团队的支持下,一定会办得越来越好,创兴的班底会配合各项工作的开展。
越秀集团董事长张招兴亦表示,相信此次合作一定会取得完满成功,创兴银行的生意会越做越大。
越秀金融控股成主要出资方
这笔交易高达116亿港元,是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市最大的境外并购和首个地方国企在港的银行并购案例。野村证券确定打算代表要约人在先决条件得以满足的前提下,提出按每股35 .69港元的要约价向合资格创兴银行股东收购最多32 .6亿股创兴银行股份(占创兴银行已发行股本的75%)的自愿性附条件现金部分收购要约。
假设关于32 .6亿股创兴银行股份的部分要约获全额接受,要约人在部分要 约 项 下 需 支 付 的 总 现 金 对 价 约116 .44亿港元。南都记者获悉,该要约人为越秀集团在去年7月在香港成立的新公司。据香港注册中心的披露,越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类别为私人公司,2013年7月12日成立。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1948年在香港成立。
越秀集团对南都记者表示,在香港成立越秀金融控股公司是为了收购创兴银行。而上海辉立证券董事陈星宇对南都记者表示,若要收购香港本土银行,不需于香港成立金融机构,但金管局会考虑并购方的资质问题。
陈星宇表示,从要约上看,越秀金融控股是出资方,但也不排除越秀企业或越秀集团有直接或间接的出资,比例尚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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