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禁止金融机构为比特币交易提供服务
摘 要:延续去年年底防范比特币风险、防止洗钱的289号文的监管思路,中国央行[微博]再次强调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服务于比特币交易,现有开户限期在4月15日前清理完毕。央行有关人士向财新记者确认了这一政策动向。
业内人士称,假如各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关闭这些平台的所有账户,等于变相要求这些平台在境内关闭。“这种情况下,平台只有一条活路,就是将平台彻底搬到国外去,连接国外的第三方支付和银行。但中国规定每人每年只可换等值5万美元的外汇,这样一来,国内那些百万级的大客户就没法合规交易了。”业内人士表示。
温和的289号文
业内人士分析称,此次《通知》对此前289号文的监管要求一脉相承,但比289号文更加严格。在业内人士看来,289号文较温和,而此次《通知》“堵死了比特币现有的充值渠道,完全切断了比特币交易的资金链”。
2013年10月,比特币交易平台GBL负责人携款跑路,涉及损失资金超过3000万元。这起国内首件比特币平台诈骗案爆发,被认为直接推动了289号文的出台。2013年12月5日,一行三会和工信部联合下发了有关防范比特币风险的文件,即289号文。289号文界定了比特币的性质,是一种虚拟商品,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要求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等。289号文表示,比特币属于特定虚拟商品,由于其交易市场容量小、具有匿名性且不受地域限制,可能存在较高的投机、洗钱风险,有可能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
289号文下发后,比特币交易平台和第三方支付之间的联系被切断。以比特币中国为例,需要在平台上充值的用户需要通过淘宝网[微博]等电商渠道寻找分销商,购买该平台的充值码,之后再将买到的码数充值到交易平台上,一个码数相当于一块钱。等于将第三方支付的使用从“用户-平台”转移到“用户-充值码代理-平台”来实现。淘宝网1月7日晚间发布公告,宣布将于1月14日起禁售比特币、莱特币等互联网虚拟币等商品
但银行并没有受到289号文的约束,目前用户仍然可以通过银行卡从交易平台取现。换言之,银行为比特币网站公司开户为直接服务,给充值码平台开户为间接服务。
289号文也没有吓退风投对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兴趣。就在文件下发后不久,比特币交易平台OKCoin就完成了千万美元级别的A轮融资,投资机构包括联创策源、曼图资本、创业工场等。火币网也正在进行千万美元级的A轮融资,已经签署意向书,投资方没有公开,但业内猜测是红杉资本。
目前,全球有很多网上的比特币交易机构,接受比特币与法定货币的兑换。中国也出现了大量的交易平台,参与比特币交易的数量正在与日俱增。但这些交易平台的交易同时也置身于无人监管的灰色地带。比特币目前有10多家交易平台,绝大多数网站都把域名服务器架设在海外,没有备案。
业内人士称,2013年中旬以前,国内所有比特币平台都没有注册公司,通过个人账户交易。2013年中旬以后,几家大的平台相继注册公司,营业执照内容为“互联网软硬件开发”。
目前,德国已明确比特币合法化、加拿大则诞生了第一台比特币ATM机;为了避免类似现金经济的电子黑市的诞生,美国国税局近日首次判定比特币的实质为财产,适用规管股票和以物易物交易的规则。
比特币在中国境内是一种越来越热门的投资品种,从五部委的“289号文”到央行3月《通知》,中国政府目前的这些措施,显然是为了防止比特币交易变成巨大泡沫。但这些规定最终执行情况如何,目前还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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