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子公司自曝通道业务灰幕 三层设置搭建假堡垒
摘 要:基金子公司在通道业务上的跑马圈地速度令人叹为观止,不过其业务模式背后的风险链条却同样如影随形。
然也并非最大的风险点。最大的风险来自这一类资管产品法律设置上存在较大的资金挪用漏洞。
以上述基金子公司项目为例,在成立基金子公司单一资金计划之前,投资人只是与相关私募机构签订投资协议,基金子公司与实际的投资人并不存在法律关系。同一个逻辑下,最终成立合伙制企业也与这些投资人无实质的法律关系。
“投资人与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公司签订合同之后,在现阶段的监管体系下,资金监管并不规范。”按照上述基金子公司人士的说法,根据最终的募集规模,私募机构可能将部分资金投向基金子公司,其他的资金则可能被管理人挪为他用。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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