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人寿已持有金地集团15%的股份 不能超过30%
摘 要:金地集团发布公告称,21日收到生命人寿通知,生命人寿通过二级市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达到8.8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1%。由于生命人寿于2013年11月18日将其持有的2.15亿股公司股份(约占金地集团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8082%)全权授权福田投资行使股东表决权,授权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截至目前为止,生命人寿所拥有的金地集团有表决权股份占金地集团总股本的15.0005%。
金地集团发布公告称,21日收到生命人寿通知,生命人寿通过二级市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达到8.8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1%。由于生命人寿于2013年11月18日将其持有的2.15亿股公司股份(约占金地集团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8082%)全权授权福田投资行使股东表决权,授权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截至目前为止,生命人寿所拥有的金地集团有表决权股份占金地集团总股本的15.0005%。
生命人寿在昨晚通过金地集团发布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表示,4月18日,生命人寿召开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议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增持金地集团,持股比例不超过金地集团总股本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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