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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再现违规销售 预期收益当固定收益忽悠

http://www.e23.cn2014-04-30投资快报

    摘  要:近日,广州市番禺区市民汪女士向《投资快报》报料反映,2013年3月,经某国有大银行番禺平康路51号支行网点的理财经理游说,花20万买了一款承诺“固定收益5%、预期收益5.5%”银行理财产品,然而今年3月到期赎回,却发现是一场“忽悠”

已找到她们并答应退换当初的本金全款。几十万块,就是储蓄了一年,也有一定利息,何况对方还承诺了“收益5%以上”,为什么不追究?“吃一堑长一智。算了,我们也不想再折腾了。”汪最后如是说。

  专家观点:遭遇违规销售除了开口 还应违法必究

  据了解,对于许多消费者而言,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较低,操作过程较为简单,因此,认可度较高。然而,在购买理财产品的过程中,也不乏一些违规销售或销售误导的行为。

  按照规定,在销售银行理财产品的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应对产品有明确的介绍,包括产品的期限、预期收益、产品的风险等级、产品的投向、起息时间和到期日等,对于产品的一些特殊之处更需给予提示。虽然大多数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过程规范严格,但产品到期不能兑付、资金不能按时到账、理财经理避重就轻地介绍理财产品、对产品风险未作出正确提示等情况也屡有发生。因此,为规范银行服务,现对银行销售理财产品过程中的违规现象进行调查,如果消费者遭遇到上述或类似的违规行为,广东省消费者保护协会有关专家告诉《投资快报》记者,如果银行在这方面确实存在问题,监管部门有责任进行严格的追究和管理,消费者也应该果断拨打有关金融维权服务热线维护合法权益,并且不能轻易心软,否则违规违法者干坏事的成本过低,难以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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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陈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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