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费发票开成“办公用品” 公款消费穿上隐身衣
摘 要:小小一张发票,写明的是消费金额、时间、地点和单位,然而很多时候背后却藏着不明不白的公款私用现象。近期,一些地方纪委将整风肃纪的目光聚焦在公款消费发票上:辽宁省纪委督察组在朝阳市多家酒楼发现多张疑似公款消费的发票,北京市纪委通报“五一”期间共发现相关单位在“顺峰”“净雅”等高档餐厅消费的发票30余张……
就没有设上限,甚至没有人知道每年到底需要购买多少办公用品,这无疑给一些单位和部门报销吃喝费用提供了便利。”
小李介绍,一个县下属单位如果每年办公用品的消耗就达100多万元,这肯定是不正常的。某单位的负责人以“为领导办事”为名,直接让会计准备10万元现金,最终都是以办公用品的名义入账。
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各种变着花样的公款吃喝、领导出国消费,甚至在招商过程中的因私花费,最终都是要入账报销的,大部分都归为“办公用品”。因为在单位或部门,办公用品的消耗是没人查的,这是单位或部门的潜规则。
一位驻北京的财政专员告诉记者,公务经费有明确科目,超出了就不给报。按规定,发票报销应附上消费明细,如办公用品究竟是多少纸、多少笔等,但现实中落实很不到位,给这种偷梁换柱的潜规则留下操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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