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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销售曝回扣潜规则 假发票泄露打点银行猫腻

http://www.e23.cn2014-06-25北京商报

    摘  要:审计署日前的一纸公告将基金公司利用假发票套取资金、账外支付销售人员奖励的行业“潜规则”暴露于阳光下。事实上银行渠道卖基金、销售人员拿回扣的所谓行规由来已久。业内人士称,新发基金销售规模的千分之二三都进了部分银行个金部老总的“口袋”

一欣律师说,除此之外假发票涉嫌偷税,已经涉及刑法中的偷税罪。刑法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也表示,这种利用假发票销售返点行为主要是出于避税考虑,更涉及利益输送,基金公司相关的直接责任人或将面临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银行渠道为王的业态也在悄然生变,基金业协会16日发布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年报(2013)》显示,在基金累计认申购量上,2013年,直销渠道首次超过银行渠道。数据显示,去年通过直销、银行券商渠道认申购的基金规模达到51782.24亿元,较2012年增加34.4%,直销渠道占比达到45%,银行渠道达到42%,券商渠道达到13%。

  有业内人士指出,基金公司可以通过布局直销等渠道,来摆脱对银行渠道的依赖。上海一家私募基金相关负责人认为,在销售“激励”方面,公募基金公司可以通过“明规则”来吸引投资人,例如降低申购、赎回基金的费率,让利于基民,如今互联网销售基金4折费率就是比较好的办法。此外还可以通过加快收购、赎回基金的速度,如股票基金现在普遍是T+5日到账,周期很长,而加速到T+3日到账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基金公司需要做好阳光下的细节服务来吸引投资者,而不是台面下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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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陈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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