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或延至十三五:按家庭收入计算难实现
摘 要:随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公布,下一步落实总体方案中的具体细节成为当前的要务。
主要还有四大行业,分别是生活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金融,建筑和房地产。
在上述两个行业纳入后,胡根荣认为下一步将是金融业,按时间算的话,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金融业的法规就可能出台,预计明年下半年会实施。“因为金融业比较复杂,需要给企业更长的时间准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首先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按照营改增的时间表,明年年底将大致完成,所以当前肯定会优先规划这部分内容,其次才是消费税、环境税和资源税的改革,至于个税改革,估计要到“十三五”的开年。
据悉,作为第一部税收法律,个人所得税实施至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从最初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一个重要手段,到如今在调节收入分配上的一些缺陷,个人所得税面临着对税基、税率、扣除标准的重新调整和设计。
改革初期,个人所得税有效地调节了收入分配,在现行的个税税率7级超额累进税率表中,征收标准最高达到45%,通过税收有效调节了高收入人群的收入问题。
不过,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个税调节收入分配上的功能逐渐失效。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占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比重为64.1%,而工薪所得收入占个税收入的比重为62.7%。
因此,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呼声渐起,2006年1月,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使得执行了25年的800元个税免征额正式走进了历史;2008年3月起,免征额又从1600元调整到2000元;2011年9月,个人免征额提至3500元。
同时,将现行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2012年7月,中央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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