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调整方案将出台 或改为地方税
摘 要:日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要完善消费税制度。据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在6月30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通过后,按照税制改革方案在公布、讨论、修改、上报等环节的推进步骤,消费税调整方案预计将在今年10月份出台。
初,采取统一征收的标准,但是随着社会进步,化妆品也成为生活必需品,相应的在产品属性发生变化之后,征税标准也应有所调整。另有财税界人士透露,预计扩围总体方案将于10月份推出。
“对一些奢侈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也是这次调整的细分项目。”黄桦表示,以前,奢侈品纳入消费税的范围比较窄,仅有珠宝等产品,但税率的设定一定要考虑对于产品价格的影响,否则会流失消费增长。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消费税改革的方案明确指出,要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今年6月30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通过审议,对消费税未来的改革方向,表述是“完善消费税制度”。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消费税改革势在必行,至少会把原来百分之百收归中央的消费税分出很可观的一部分调给地方政府。“消费税自身要优化设计,比如带有高端奢侈品特征的消费和对资源环境造成压力的消费应该明确征收比较高的消费税;除此之外,消费税里最值得关注的烟酒、燃油,其纳税环节可以推到链条后转交给地方。”
“消费税要考虑把未纳入征税范围产品征税,具有高端奢侈品特征产品私人飞机、特定类型电池可考虑征税。”贾康建议。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消费税征收范围的调整,应该将部分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用品的消费品移出征税范围,而对部分严重污染、大量消耗资源能源产品以及奢侈消费行为要纳入征收范围。
财政部的相关数据显示,消费税收入主要集中在烟、酒、成品油和汽车四类商品,2009年这四个品目的消费税增收额约占消费税总增收额的98.5%。2012年卷烟消费税和成品油消费税两项收入合计占消费税总收入85.9%。
目前消费税征税对象包含烟、酒、成品油、汽车轮胎、实木地板等,并未对私人飞机、电池等征税。此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消费税改革的重点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适当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将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产品以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等纳入征税范围。
消费税改革要念好“三本经”
言 志
改革元年,财税先行。消费税改革已经到了势在必行的地步。日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要完善消费税制度,调整央地财税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楼部长的再度表态,意味着消费税改革方案的一只靴子已经落地。
国务院1993年发布的《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财政部于同年制定的《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两个规范性文件至今已经有近6年的时间未再修订,而时过境迁,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财税“央地关系”以及居民的消费结构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而现行消费税的部分规定与经济结构性转型难以适应。
首先,从经济发展模式的角度来看,两个规范性文件的首次修订是2008年,我国当时出台了4万亿元的刺激计划,使得经济增速逆势回升,但却造成了产能过剩、环境污染、地方负债高企等诸多副作用。“三高”产品被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已是大势所趋,这对于我国当前的经济结构转型也有突出的意义。
其次,从财政税收“央地关系”的角度来看,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承担了较多的事务,但是其财政税收却与之倒挂,在现行以GDP为主要指标的业绩考核体系下,产生的“土地财政”备受诟病,这进一步加剧了房地产市场泡沫化和相关产业过剩的问题。而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关于消费税“脱央入地”的表态,则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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