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企银保过度激励受罚 套取费用送手机、送月饼
摘 要:过度激励常常发生在节假日促销、新产品推广等时点,虚列出来的费用常常用于购买手机、电脑、月饼等礼品,用于“激励”银行销售人员
依赖银保渠道有关,尤其是部分中小险企;二则,保险产品的同质化严重,导致保险公司的话语权降低;三则,今年保监会规定银行一年内只能与3家保险公司合作的规定,加重了保险公司账外费用的支付和对银行网点的抢夺。
除上述三点原因之外,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账外费用的存在与银保双方内控执行力不到位、违规成本低等原因分不开。
补充协议层出不穷
此外,近两年保险行业也出台了各种银保自律公约,公约的一大核心内容就是险企对于手续费的约定。面对强势的银行,保险公司希望通过建立价格联盟的方式来设定手续费上限。
但记者从采访得知,北京、上海、广东等地银保自律公约已经形同虚设,对保险公司并没有起到相应的约束作用。对于商业银行省级分行来说,手续费只是一个进入的门槛和底线,各种形式的补充协议还是层出不穷。
上述银保人士分析,在手续费自律的情况下,省对省协议签署往往比较低,比如总对总协议签到4%或者更低的3%,但行业内的平均水平可能是5%,这样就多出1个到2个百分点,而多出来的这部分,部分险企往往采用小账的形式支付给银行柜员。虽然只是1个百分点的“激励”,但是效果差别很大。“如果是走‘大账’,这1个百分点先得经过银行,银行柜员往往只能拿到其中的一部分,并不能拿到全部;但如果是走‘小账’,柜员可以拿到全部,激励效果显而易见。”
所以,在险企签署总对总协议的时候,往往希望能够将手续费签的低一点,然后利用小账目的灵活性和利用空间,更好地激励银保销售人员。
但从监管的角度来看,账外费用对保险公司影响不小,账外费用的运作实质上抬高了保险公司的手续费,再加上包括管理费用在内的固定费用和合理培训费用,高费用率往往会形成费差损,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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