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银行利润不降反增 监管层现场检查即将启动
摘 要:距离最严银行同业监管政策《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又称“127号文”)下发时间尚不足半年,银行同业业务今年最紧张的一次自查上报已经开始。光大银行某分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向《证券日报》记者证实,上月底,该行已经将同业业务情况上报总行,总行也已经向银监会以及地方银监局提交了同业自查报告,目前正在等待反馈。
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3%的指标监管给银行带来一定的压力。指标主要考核的是每个月最后一天的存款量跟日均存款量相比较的波动情况,以此来规范银行在几个关键时点拉存款造成存款量虚高的情况。
虽然该规定使得银行在月末、季末拉存款“冲时点”行为有所收敛,但是依旧没有改变银行可以“高息买存款”的局面,借道保险资管计划虚增协议存款依然是部分银行的手段。
对于保险公司存款的界定,国泰君安固定收益部研究主管周文渊曾撰文指出,保险资管受托管理的保险公司资产,可以做保险公司协议存款,因为来源是保险资金,这笔存款应该被归入一般性协议存款。
除此之外,险资还能做普通定期存款(普通定期存款不议价,按挂牌利率计息,一般在预期降息前快速做大存款规模时常用这种手法)。保险资管管理的资金同时还包括了年金户,资管公司资本金和保险资管发行的理财产品,这三种资金由于不属于保险资金,只能做同业存款。
光大银行某分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最近频频被媒体曝光的银保协议存款,其实很早就有,但是事实上,银行也不愿意用这么高的成本买存款,目前同业拆借的资金价格也就5%,同业存款通过保险公司变为一般性存款的成本在5.8%到5.9%,最便宜也要5.7%,根本不划算,保险公司还要收千分之一的通道费,这么高的资金成本,显然银行也不愿意去做。
上述人士还强调,银保协议存款通过保险公司转变为一般性存款,这种做法在目前监管法规里没有被明令禁止,也就不存在不合规现象,客观的说,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一般性存款的补充是多数银行都在做的事情,其初衷也是为了存款稳定,当然如果以后监管出新规,那就另当别论。
业内人士表示,银行同业业务中还有很多地方有待监管,但是从各家银行反馈上,绕开监管的所谓创新没有再出新花样,上半年出现的“委托定向投资”和“T+D模式”两种模式也已经偃旗息鼓。尤其是曾经在业内盛行的委托定向投资,各家银行也都不再操作。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委托定向投资的基本模式是:委托行(甲方)在受托行(乙方)开设同业存款账户,存放同业资金,受托行再按照委托行的指令以受托行的名义投资于受托行指定的金融资产项目,可以是直接投资信托计划、定向资管计划,也可以是间接的金融资产受益权,如银行存款、票据资产、存单收益权、信托受益权等。
“其实委托定向投资的合同与流程在复杂的同业操作中算是简单的,也特别好模仿,不过目前谁也不敢顶风作案,据我所知,几家规模做得较大的银行也不再寻求合作银行,这次递交自查报告,可能是监管层还要对存量业务再一次摸底,然后选择性的进行现场检查,小银行的问题会多一点”,上述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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