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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集团暗增持*ST新民遭罚 停牌前一日买入涨近倍

http://www.e23.cn2014-12-18东方网

    摘  要:暗地操作自然人账户买入*ST新民(002127.SZ)却不及时披露,亨通集团这招“暗度陈仓”被监管部门及时发现,最终遭到行政处罚。

亨通集团暗增持*ST新民遭罚 停牌前一日买入涨近倍

  图片来源(资料图)

  暗地操作自然人账户买入*ST新民(002127.SZ)却不及时披露,亨通集团这招“暗度陈仓”被监管部门及时发现,最终遭到行政处罚。

  12月16日,*ST新民发布股东权益变动公告 :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收到公司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顾林宝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亨通集团和顾林宝从2013年7月8日到2013年8月13日之间持续增持公司股票 。增持后,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顾林宝持有的*ST新民数量为2723.1971万股,占公司股本的6.10%,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但从增持到披露,亨通集团晚了近16个月。

  操纵自然人账户悄然增持

  *ST新民公告显示,亨通集团在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8月1日期间,以每股3.04元-4.37元价格,增持1370.0772万股*ST新民,增持比例达到3.07%;顾林宝在2013年8月2日至2013年8月13日以每股4.24元-5.50元价格,继续增持723.1199万股,增持比例达到1.62%。

  在此次增持之前,亨通集团就持有*ST新民6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

  增持完之后,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顾林宝持有的*ST新民数量为2723.1971万股,占公司股本的6.10%,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按照相关规定“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5%时应依法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但是在近一年四个月的时间里,亨通集团都没有选择对外披露。

  资料显示,亨通集团是亨通光电 (600487.SH)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苏州富豪崔根良 .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12月17日致电*ST新民证券办,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是收到亨通集团的通知就及时公告了,之前亨通集团并没有通知我们。至于他们为何过了一年多才通知我们,我们也不清楚。”

  近日,中国证监会开出了一份针对亨通集团、王宏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值得注意的是,王宏涛时任亨通集团股权管理部经理。

  经查明,中国证监会发现亨通集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亨通集团系新民科技(即*ST新民)第三大股东,截至2013年8月1日,亨通集团账户持有“新民科技”2000.1万股,占新民科技总股本的4.48%。自2013年8月2日起,亨通集团利用其控制的顾某某(注:顾林宝)账户陆续买入“新民科技”。2013年8月5日,亨通集团账户与顾某某账户合计持有“新民科技”2271.9万股,占新民科技总股本的5.09%。截至2013年12月31日,亨通集团账户与顾某某账户合计持有“新民科技”2,723.2万股,占新民科技总股本的6.10%。对上述事实,亨通集团未依法履行相应的报告和公告义务。

  以上事实,中国证监会表示“有相关涉案人员询问笔录、情况说明、证券账户资料和银行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亨通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86条第一款“关于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5%时应依法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193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认为,对亨通集团的该违法行为,时任亨通集团股权管理部经理王宏涛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此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亨通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王宏涛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获利已逾8000万

  故事似乎没有那么简单,亨通集团和*ST新民均属于苏州吴江地区的企业,且亨通集团在2013年7月8日买入的这一天颇为蹊跷。

2013年7月8日这一天,新民科技的股价在下午14点之前,都波澜不惊,成交清淡,但是在14点03分开始,新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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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陈淑贞

浮世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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