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19个月 王老吉加多宝红罐案将于明日宣判
摘 要:2014年12月19日,王老吉与加多宝的红罐装潢权之争将宣判。此案于2012年7月立案,2013年5月开庭一审,在历时19个月的漫长等待之后,终将迎来法院的判决。
2014年12月19日,王老吉与加多宝的红罐装潢权之争将宣判。此案于2012年7月立案,2013年5月开庭一审,在历时19个月的漫长等待之后,终将迎来法院的判决。
今年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提上了重要日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逐渐完善的过程中,企业从野蛮生长到规范化治理,“依法治企”成为了当下每一个企业的必修课。而围绕在两家企业之中的红罐包装装潢权案的宣判,无疑将成为对这一问题的有力回响。明日,红罐包装装潢究竟归哪家所有,敬请期待。
红罐包装应归属商标所有者还是租赁者?
1995年,广药集团把“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租借给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并指定其生产经营红色罐装、红色瓶装的王老吉凉茶。2012年,广药依法收回了红罐、红瓶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授权全资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生产经营。随后,加多宝称红罐包装应归自己所有,起诉王老吉掀起“红罐之争”。
在2013年5月15日的庭审中,广东省高院将红罐装潢案的争议焦点归结为四个:
一.涉案商品是什么,知名商品包装装潢是什么;
二.涉案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归谁所有;
三.涉案商品特有包装装潢能否与王老吉商标或加多宝公司相分离,到底谁构成侵权;
四.经济损失如何计算。
双方进行了长达9个小时的辩论,当庭并未宣判。王老吉认为,红罐装潢自始至终都是作为王老吉商标的一部分存在的。早在1995年与加多宝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已明确约定授权加多宝生产经营红色罐装、红色瓶装的王老吉凉茶。本案的知名商品是带有王老吉商标的凉茶,红罐仅是王老吉系列产品之一;加多宝只是在2012年5月9日之后才推出的凉茶品牌。正是知名商品王老吉凉茶成就了红罐凉茶,商标与包装、装潢不可分割。
究竟红罐包装该归“王老吉”商标的所有者王老吉所有、还是租赁者加多宝所有?知名商标“王老吉”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否得到完美演绎,王老吉是否能够保持此前广告语类案件不败的记录,都将成为明日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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