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红罐凉茶案昨日宣判 加多宝败诉判赔1.5亿元
摘 要:本报12月19日讯 备受消费者关注的真假红罐凉茶装潢案今天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宣判。法庭判定,红罐凉茶装潢所有权最终归属王老吉。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被判构成侵权,将赔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亿元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今后加多宝不得使用红罐凉茶装潢包装。
本报12月19日讯 备受消费者关注的真假红罐凉茶装潢案今天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宣判。法庭判定,红罐凉茶装潢所有权最终归属王老吉。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被判构成侵权,将赔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亿元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今后加多宝不得使用红罐凉茶装潢包装。
法院认为,“王老吉”商标被许可给鸿道集团使用之前已在公众中享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在红罐凉茶包装装潢上突出使用“王老吉”,承载着相应的巨大商誉价值,这种商誉价值是从广药前身开始一脉相传。尽管后来加多宝公司确实对提升王老吉红罐凉茶知名度做出了贡献,但由此所产生的商誉仍然附属于王老吉凉茶。换句话说,红罐包装是不能脱离王老吉商标而单独存在的,广药集团在收回王老吉商标时,红罐装潢应一并收回。
经广东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判决加多宝公司于判决生效日起立即停止使用与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红罐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相似的包装装潢,停止生产、销售上述包装装潢产品,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停止使用并移除或销毁所有载有被控侵权产品的广告以及各种介绍、宣传、材料等,并在7日内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及合理维权费用265210元,且须连续7天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声明,公开消除影响。
鸿道集团旗下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加多宝”与广药集团旗下“王老吉”二者间红罐凉茶装潢所有权之争由来已久,被称作“中国装潢第一案”。2012年5月9日,广药集团收回红罐、红瓶王老吉生产经营权,并授权全资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生产经营,随后,加多宝称红罐包装应归自己所有,起诉王老吉掀起“红罐之争”。王老吉加多宝三次﹃大战
第一战:商标之争
谁该叫“王老吉”?
以2011年4月广药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为开端,直到2012年7月16日北京市一中院最终裁定加多宝禁用王老吉商标。这一局,广药胜,加多宝随后将产品更名为“加多宝凉茶”。
第二战:广告语之争
“王老吉改名加多宝”?
加多宝的广告词“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王老吉认为会误导老百姓,让人以为两者是同一产品,或者王老吉已改名为加多宝。目前,案子还未开庭,但诉中禁令已得到法院支持,加多宝目前不能使用这句广告语。这一局,胜负未定。
第三战:红罐之争
谁可以使用“红罐”?
这或许才是双方最看重的,是终极决战。随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日的判决,加多宝被禁止使用与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红罐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相似的包装装潢。虽然加多宝代理律师当庭宣布向最高法院上诉,但这一局王老吉依然占优。
- 历时19个月 王老吉加多宝红罐案将于明日宣判(2014-12-18)
- 王老吉从加多宝处收回首笔强制执行款 市场竞争亟待规范(2014-12-12)
- 王老吉收到加多宝被法院强制执行首笔款项(2014-12-12)
- 加多宝屡败屡战 王老吉品牌维权之路究竟还有多远?(2014-12-05)
- 王老吉加多宝广告纠纷不断 专家建言加大虚假宣传惩处力度(2014-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