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管理业务拟破茧 券商股估值提升可期
摘 要: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目前,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征求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会员单位的意见,拟允许合格的券商和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依法从事投资顾问开展账户管理业务,并初步明确符合账户管理资格的持牌机构可以代理客户执行账户投资或交易管理。征求意见结束后,协会将对相关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
合账户管理资格的持牌机构代理客户执行账户投资或交易管理,意味证券公司可在特定账户突破不能动用客户资金和客户证券规定,主动替客户理财投资。
中金公司分析师认为,《征求意见稿》对券商的利好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收入来源进一步多元化,增量管理费和业绩提取费可期;二是有资管能力的券商可以借此类业务进一步扩大客户来源、提升客户黏性、提高券商账户资产留存率,并为其他增值服务提供空间;三是券商行业逐步回归定价、资管等属于券商“主场业务”的项目竞争,资管特色鲜明的中小券商或借此实现弯道超车。传统大中型券商也可通过账户管理等方式增加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有力筹码。
中金公司研报认为,截至2014年末,从上市券商资管规模市场占有率看,华泰、广发、海通、中信、招商居前,而兴业、东兴等中小型券商资管实力同样引人注目。
安信证券研报认为,加速券商财富管理业务转型,将利好具备平台和研发优势的大券商。2007年牛市结束后,证券经纪业务以单一通道服务为盈利模式的弊病暴露无遗。2009年,证券公司获准开展投资顾问业务,但经纪业务的盈利模式并未实质性改变。账户管理业务细则一旦实施,将加速券商财富管理业务转型。同时,新规也有利于抑制券商佣金费率的下降。
推动行业创新发展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账户管理业务法律性质为委托代理关系,区别于基金等业务法律性质的信托关系。按照现行法律,证券公司在开展投资咨询业务过程中为投资者提供账户管理服务不存在法律障碍,但按照现行《证券法》,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在开展投资咨询业务过程中,还不能为投资者提供从事账户管理中证券买卖操作服务,待相关法规修改后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将不存在此类问题。
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负责人17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随着证券市场发展,投资者投资服务需求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希望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在为其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时,不仅能为其提供投资分析建议,而且能为其提供账户管理服务,代理其执行账户投资或交易管理。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也希望借鉴境外发达资本市场发展经验,适应市场发展需要,能够为投资者提供账户管理服务,推动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创新发展,提升证券经营机构服务水平。
据了解,为适应投资者财富管理需求,推动行业创新发展,中国证券业协会在证券监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组织行业力量起草了上述《征求意见稿》,明确账户管理业务属于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范畴,开展账户管理业务的机构需是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并符合本规则条件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从事该项业务的人员应是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并在协会注册为投资顾问的人员。
中国证券业协会表示,《征求意见稿》还对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开展账户管理业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行为规范、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等提出相应要求,以加强投资者保护,防范业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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