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再念杠杆紧箍咒 3000亿股票质押融资待规范
摘 要:2014年底,监管层对券商信用业务现场大检查时,除了两融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融资类业务也是重点检查内容。
,目前该业务规模距监管上限仍有较大空间。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证券行业总净资本6800亿元,预计截至目前股票质押融出资金总额约3000亿,比例不到50%。
不过,对于个别上市公司而言,情况却有所不同。除了给券商“融出”设置警戒线外,《指引》在标的券准入方面,也有一系列要求。
即标的证券出现“已质押数量占总股本超过50%;所属上市公司上一年度亏损且本年度仍无法确定能否扭亏;近期涨幅较高;对应的上市公司存在退市风险;对应的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实际控制人正在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证券公司认为存在风险较大的其他情形”等六种情形之一的,证券公司应当审慎评估质押该标的证券的风险。
《指引》还要求单一融入方累计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10%;融入方为上市公司董监高或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证券公司应充分考虑标的证券的流动性及关于此类证券转让的相关限制性规定等。
上述内容相当于在反方向上,又给股票质押式回购加了一道紧箍咒。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已有些上市公司股东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单一标的证券已质押数量占到公司总股本的50%以上。
如飞马国际 (002210),截至去年末,其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就已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1.75%,占公司总股本的57.57%。今年1月28日,该公司又公告,控股股东再质押2000万股,使得累计质押股票数量达总股本的62.6%。
此外,还需要指出的是,随着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的壮大发展,其逐渐变成了一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本运作的手段,从上市公司公告中不难发现,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常常伴有重组等。
一位券商投行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控股股东通过股票质押融到资金,资本运作后提升股价,更不排除在之前弱市中有将其作为给操盘机构拉升股价的“佣金”。因此,此次中证协发布《指引》,对规范股票市场,打击不法交易也有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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