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新育:有了存款保险更需关心避险
摘 要:议论多时的《存款保险条例》终于正式公布了,将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从表面上看,这份条例是给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加了一份保障;实质上,存款保险制度更是警醒储户更多地关心避险,而不是盲目追求表面上的高收益,是警醒投保商业银行约束追求高风险业务和无序竞争的冲动,是对商业银行和储户道德风险的制约手段。
会盲目追求高收益。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根据《存款保险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不同投保机构适用不同的存款保险费率,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投保机构的经营管理状况和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如果银行奉行过度激进的策略,将因存款保险费率提高而遭到惩罚,而保险费率提高又会成为金融市场上的警示信号,警示储户减少在该银行的存款,使其奉行激进策略也无法招来更多的存款。通过这样的机制,商业银行和储户两方的道德风险都受到制约,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水平得到控制。(2015.3.31 仅代表个人观点)
注:作者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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