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市新政频出 注册制发行成主流
摘 要:种种迹象显示,无论是企业债、公司债还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处于不同监管部门监管下的各个债券子市场均在不约而同地向注册制方向演进。
“注册制的普及,对债市大一统局面的形成影响有限,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债券市场‘五龙治水’的乱局。”对此,上述知情人士直言。他认为,目前我国仍然对发债主体按照是否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是否为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的划分进行分头监管,即便都建立了注册发行制度,仍没有打破原有界限,统一在一个部门进行注册发行。发行端注册制的引入,比起先前的审批制从表面上淡化了权力因素带来的市场分割,但是可借着报备和注册材料准备是否完善等方式隐形行使否决权,间接达到审批效果。为此,该知情人士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应列出细致明确的行政权力清单,并接受市场监督。
此前,证券监管部门大力推动沪深交易所发展采用场外交易模式的固定收益平台、综合协议平台,并试图将商业银行引入上述平台。银行监管部门开展了类似公司信用类债券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试点,通过中央国债公司提供交易平台和托管结算服务,引导理财资金对接企业融资需求。保险监管部门也建设了保险公司债权投资计划的托管和交易场所。“行业监管部门都在建设自己管辖的场外债券(类债券)市场,看似自成体系,实际上是对场外债券市场的无序分割和重复建设,不利于市场整体协调健康发展。”徐忠认为。
有机构人士认为,通过扩围把别家市场主体引入自家市场,以及人为附加一层转托管的“防火墙”都是片面理解“互联互通”的本意。“市场应该是融合而不是简单的互通。因为你通过转托管来达到市场互联,就算转托管效率再提高,也赶不上直通的效率。”该机构人士直言。
难 题 登记结算等后台统一遇阻
事实上,早在几年前国家相关部委便组织专家进行调研和论证,并达成债券统一大市场框架,力争在四个方面取得突破,一是鼓励两大市场积极进行产品、发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二是各类机构可自由在两个市场交易,三是交易品种可自主选择在两个交易所挂牌,四是统一登记、结算等后台服务。
“迄今,前两步已经基本实现,而去年100亿国开债首次在交易所市场成功发行,以及监管机构允许非上市公司在上交所发行公司债等相关政策的出台也实现了交易品种自主选择在两个交易所挂牌的第三个目标。”对此,有接近监管层的机构人士9日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他认为,统一登记结算等服务更为重要。因为银行间和交易所两个市场都是前台,可以挂牌不同的交易品种,但后台的登记、托管及结算都应是统一的,这样投资者用一个账户可以同时买卖两个市场的债券。
但目前来看,统一登记、结算等后台服务似乎尤为艰难。“现在的情况是各个债券监管部门面上响应互联互通,但出于部门利益考虑,私下发展壮大自己的地盘。”上述知情人士表示。他透露,以后端的托管、结算业务为例,央行下辖的交易商协会负责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信用债的发行,其托管地盘为上海清算所;而主管公司债发行的证监会则有自己的沪深交易所。“主管企业债发行的发改委此前并没有注重托管及结算业务,其发行的企业债、城投债一般都是跨市场发行,即银行间和交易所都有托管。此次发改委和中债登的合作,不排除是二者出于竞争对手压力所致。”该知情人士认为。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此前在《经济参考报》组织的一次债券发展论坛上表示,“债市后台互联互通是必要的。比如托管、清算、全图景数据的统计和发布也很必要,现在很不透明。因为每个口只发自己的数据,现在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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