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知识产权案惩罚力度 王老吉成企业维权课标
摘 要:恰逢第1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关于知识产权的讨论甚嚣尘上,而近年来相关案件数量的不断激增,俨然成为我国企业心中之痛。据统计,2014年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高达11万件,同比上升了10%。而在2014年年底一审宣判的王老吉、加多宝“红罐”案无疑是众多案件中极具代表性的案件。
恰逢第1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关于知识产权的讨论甚嚣尘上,而近年来相关案件数量的不断激增,俨然成为我国企业心中之痛。据统计,2014年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高达11万件,同比上升了10%。而在2014年年底一审宣判的王老吉、加多宝“红罐”案无疑是众多案件中极具代表性的案件。
王老吉红罐一审胜诉 面临“空判”
在知识产权体系中,商标、产品标志、包装等已成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更是企业软实力的体现。随着现代市场竞争的愈演愈烈,企业侵权行为不断上演。一些不法商家为了提高市场份额,采用虚假宣传、“搭便车”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侵犯了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然而,被侵权企业面临的现实是,即使打赢了官司,却仍然承担“空判”的风险。
纵观中国现代商战,知识产权侵权案比比皆是,而王老吉与加多宝的系列纠纷案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以其中的“红罐”案为例,2014年12月19日,历时896天的王老吉与加多宝的“红罐之争”迎来了广东省高院的一审判决:红罐装潢所有权归王老吉所有,加多宝被判侵权,并赔偿王老吉损失1.5亿元以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这起在国内引发广泛关注、被誉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的法律纠纷案的判决,首开了我国知识产权包装装潢维权先河,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王老吉此举也为老字号维权提供了良好的借鉴,树立了新的标杆。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虽然广东省高院对“红罐”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但随着加多宝的再次上诉,加多宝的侵权行为至今仍在继续。
这只是王老吉面临“空判”的一个缩影。据了解,目前包括红罐案在内,加多宝在与王老吉的各种纠纷中已经连续八次败诉,除商标备用合同纠纷已于2014年11月经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终审裁决无效外,其于七起案件均在二审中,加多宝的诸多侵权行为仍在继续。此外,在加多宝支付赔偿的六起案件中,其应支付的赔偿款数额与其通过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相比,更是九牛一毛、沧海一粟。侵权企业违法成本低,让企业屡屡败诉却屡屡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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