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监管办法落地 14家互联网保险上市公司受益
摘 要: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保险呈现加速发展态势,为保险业注入了活力,但也存在销售行为触及监管边界、服务体系滞后和风险管控不足等风险和问题。如,互联网保险的销售误导一直为业内所诟病,遏制销售误导成为互联网保险健康发展的关键。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保险公司如何与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切入客户的生活应用场景成为决定这类业务成败的关键。因此,只有掌控场景和具备客户基础的互联网保险公司才能胜出。”
他认为,《办法》发布后线下能力建设仍很重要,全国性保险中介的价值提升。“小额、海量、碎片化”的特点使现有互联网保险业务规模不大,但车险这类主流险种对于定损、理赔的环节要求又较高。同时,办法要求保险机构应保证互联网保险消费者享有不低于其他业务渠道的投保和理赔等保险服务,因此, O2O 可能是最好的选择。众安保险的高估值一部分也是来源于其在车险业务上将与平安共享线下资源。在互联网保险的大背景下,经纪、公估等全国性保险中介的牌照价值将会上升,泛华保险相对受益。
中金公司在昨日发布的研报中表示,《办法》发布后,有7家非保险上市公司因涉足互联网保险业务将受益。这7家上市公司分别为银之杰、焦点科技、三台控股、邦讯科技、同方股份、腾邦国际、天茂集团。
事实上,除上述14家上市公司之外,还有4家非上市的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将在《办法》发布后受益,这4家公司分别是众安保险、易安保险、安心保险、泰康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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