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山东分行营业部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效果显著
摘 要: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强公众教育服务,按照工总行及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的统一安排,工行山东分行营业部在全辖组织开展了“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该活动日前已圆满结束。
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强公众教育服务,按照工总行及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的统一安排,工行山东分行营业部在全辖组织开展了“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该活动日前已圆满结束。
一、明确活动目的,做好活动安排。活动的目的为持续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加深消费者对新业务、新产品和各类金融服务的认知和理解,增强其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维护工行良好社会形象。该营业部将此项活动与年内开展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防止银行卡非法买卖”“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等宣教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提升消费者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宣教活动,切实提高宣教活动效果。
二、严格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实施。根据上级行活动方案,各支行均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行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全辖开展相关工作。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组织推动全辖“金融知识普及月”宣传服务月活动,自行设计制作宣传材料,积极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各支行结合本行业务特点和消费者实际需求,针对近期社会关注的个人信息保护、防范电信诈骗、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防止银行卡非法买卖和保障用卡安全等热点问题,通过微博、微信、融e联、短信、广告、网站、营业网点等多种渠道开展形式灵活的宣传教育,为消费者讲解相关金融产品、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剖析、揭示相关金融风险。有针对性深入开展宣教活动,重点围绕消费者日常生活中需要的基础金融知识和各类金融新产品、新服务,普及金融消费者日常生活所必要的金融知识、金融风险辨识和风险防范。
三、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按照宣传内容,各基层单位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进社区、进学校、到人员密集区进行宣传,结合日常工作及营销推广活动持续开展。各网点通过LED显示屏、液晶电视等网点营销传播系统宣传“金融知识普及月”滚动播放“人民银行2015年金融知识普及月”,“普及金融知识,提升金融素养,共建和谐金融”等活动口号,在本行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体现“人民银行2015年金融知识普及月”相关内容。同时,组织骨干力量积极解答消费者金融知识咨询,高效妥善处理好各类消费投诉。在网点显著位置设置宣传台,指派专人解答客户咨询,并摆放宣传资料,主动向客户发送,扩大本次主题宣传活动的受众群体,提高活动成效。营造活动氛围。部分网点参加了“金融知识普及月进校园”活动,赢得了广泛好评。
本次活动,该营业部147个营业网点均参与到活动中来,组织宣教场次441次,参与员工数量1323人次,受教消费者数量29988人次,较好的普及了金融知识,展示了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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