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鑫享世家终身寿险(分红型)重磅上市 双重收益 守护一生

2024-10-09 1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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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艳

  近期,泰康人寿焕新推出泰康鑫享世家终身寿险(分红型)(简称鑫享世家(分红型))。长寿时代叠加低利率周期,低风险金融产品需求潜力巨大。作为一款兼具“保障”与“储备”功能的终身寿险,鑫享世家(分红型)下有保证利益,上有分红可期,为客户财富奉上“双确定”长久保障,有效帮助客户完成财富增值、养老、传承等人生目标。

  无惧市场波动,实现财富稳健增值

  作为一款有效的财富风险管理利器,鑫享世家(分红型)的优势之一在于,能够帮助客户提前锁定确定的利益,在不确定性增加的当下,用一份确定的保单,为客户护航。特点如下:

  保障增值,持续安全稳健。鑫享世家(分红型)是一款会“长大”的终身寿险,有效保额及现金价值年年递增,持有时间越长,对应的有效保额就越高。投保之后,保单每年的现金价值明确写进合同,有效抵御市场波动,确保财富安全。现金价值超过累计已交总保费后,复利按一定速度递增,帮助客户锁定长期保单利益。

  支取灵活,从容应对需求。灵活性是增额终身寿险一大亮点,可以根据需求,自主安排减保或退保的方式领取现金价值,灵活规划资金。同一保单年度内,累计最高可减保投保时基本保额的20%,并领取对应的现金价值,满足孩子教育、品质生活、补充养老等规划。还拥有年金转换权,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转变为年金,提供确定的现金流,帮助客户实现长期规划和短期资金需求自如切换。

  支持“双被保险人”,保障全面。产品支持“双被保险人”投保,保更长、增更久,可实现夫妻、父母和子女共投,也可达成祖孙“隔代投保”。能够持续延长保单利益增长周期,并实现与家庭生命等长的强力保障。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全残,赔付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若投保“双被保险人”模式,还将获得首个被保人18岁及以后身故或者全残保费豁免的保障。同时,“双被保人”还具延长保险期的功能,可以通过减保依约领取对应的现金价值。

  分享经营成果,把握全新财富机遇

  鑫享世家(分红型)另一大亮点是可享受分红权益,实现“保单利益固定,分红可期”。客户年年可领现金分红(非保证),共享公司分红险业务经营成果。具体功能如下:

  增红利,把握向上可能。在资管新规实施背景下,伴随预期收益型产品越来越少,风险资产回报率下行,利率中枢持续走低等多重因素,低风险金融产品更受青睐。分红机制具备强制性和稳健性两大特点,根据监管规定,分红型产品分配给保单持有人的比例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70%;而盈余少时,分红险特别储备可以平滑分红水平。鑫享世家(分红型)既能够为客户提供固定的保单利益,还能使得投保人与公司共享将来投资收益上升的潜力。

  四种领取方式,规划功能更突出。鑫享世家(分红型)为客户提供现金领取、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四种红利领取方式,规划功能更突出,应用更灵活。例如,若客户选择现金领取方式,可将红利转入万能险,二次增值。

  泰康分红实力,守护保单收益。分红型产品设计一般遵循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分红型产品的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成果,红利分配存在波动。选一款好的分红险,就是选产品背后的保险公司。泰康24年持续坚持分红险业务,分红机制成熟。

  泰康实力护航,全面拥抱幸福人生

  鑫享世家(分红型)还可与万能账户(泰康添福终身寿险(万能型),最低保证利率为1.5%)同时投保,寿险的每年红利扣除初始费用后进入万能账户,二次增值,日计息月复利,年底有保底,满五个保单年度后领取无需扣除费用,且不受限额,堪称红利的“放大器”。同时万能账户可追加,助力客户灵活理财。

  此外,为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康服务需求,鑫享世家(分红型)围绕客户及家庭需要,还可对接泰康绿通龙腾版服务,为个人和家庭链接高品质的医疗、健康服务。目前,泰康绿通已覆盖31个省(直辖市)1500余家三甲医院,囊括80000余名优选专家,涵盖全国百强医院权威医疗资源。

  凭借安全稳定、未来可期等突出优势,鑫享世家(分红型)有望成为市场和客户优选。在这样一款优良产品背后,有着泰康强大的企业实力作为支撑。截止2024年,泰康保险集团连续七年上榜《财富》世界500强。泰康管理资产规模超38000亿元,管理养老金规模超8900亿元,已成为最大的养老金投资管理公司之一,2024年泰康资产位列IPE全球资管500强全球第58位,中国第3位。泰康人寿始终坚持“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的理念,坚持深耕寿险产业链,在新寿险指引下,创新永续,致力用更加专业的服务、多元化的产品体系,用市场经济的方式方法为人民服务。

  风险提示:

  1、具体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等事项以《泰康鑫享世家终身寿险(分红型)》产品条款为准。本产品本质上为具有身故保障功能的终身寿险。

  2、“18岁及以后”指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后。

  3、在一定时间内减保或退保会存在一定的经济损失,且减保后基本保额及有效保额均会下降,此外减保存在一定程度的条款限制,需具体以条款为准。

  4、本产品为分红型保险。保单持有人可以保单红利的形式享有保险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盈余分配权。本产品的红利分配将随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动,未来的保单红利为非保证利益,红利并非确定值,也可能为零。

  5、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中关于责任免除、除外责任、如实告知义务、犹豫期外退保、等待期、医院范围等内容。

编辑:张晓艳   值班主任:刘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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