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营改增”8月1日实施 全省减税126亿
摘 要:记者22日从全省营改增试点工作电视会议获悉,山东省“营改增”试点工作今天起全面启动,8月1日起正式实施。济南营业税改增值税工作也同步正式启动。根据山东省对试点行业进行的调查和初步测算,山东符合试点纳税人数在10.34万左右(不包括青岛),试点改革将免(减)纳税人税赋负担126亿元。
记者22日从全省营改增试点工作电视会议获悉,山东省“营改增”试点工作今天起全面启动,8月1日起正式实施。济南营业税改增值税工作也同步正式启动。根据山东省对试点行业进行的调查和初步测算,山东符合试点纳税人数在10.34万左右(不包括青岛),试点改革将免(减)纳税人税赋负担126亿元,地方财政免(减)60亿元,再加上广播影视副业以及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行业,符合纳税试点户数和免(减)数额将进一步加大。
“营改增”的时间表也已排定,从即日起,将分三个阶段实施。从即日起到6月30日为全面准备阶段,进行“营改增”的公告发布、征管信息移交、征管系统改造、试点纳税人培训等准备工作;7月1日到7月31日为模拟运行阶段,进行变更登记,税收运行测试等工作;8月1日起为正式实施阶段,重点做好纳税申报,应征税款清缴、打击偷逃税行为。省财政部门还将制定过渡性的财政扶持政策,对部分税负增加的试点纳税人,在试点期间进行补助,确保“营改增”平稳过渡。
据了解,自2012年1月1日上海首次试点以来,“营改增”试点分别于2012年9月1日、10月1日、11月1日以及12月1日在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天津、浙江、湖北等省市陆续开展。2013年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3年8月1日起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部分现代服务业适当扩围纳入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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