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盗刷纠纷闹出乌龙 银行提议三七担责
摘 要:魏女士在广州从事财务工作,早前在某行广州支行开通了信用卡,信用卡并未设密码,采取刷卡签名方式。魏女士称,2012年7月5日,她前往贵阳出差,晚上8点13分左右,她突然收到银行方面连续短信,显示自己的信用卡几分钟内被先后5次共消费5万元。
卡人,不应由持卡人承担,持卡人有权要求银行方面对不良信用记录删除,或通过其他途径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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