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济南日报 济南时报 都市女报 当代健康报 人口导报
外文版
繁體中文

网销保险遭客户欺诈案件频发 险企拒透露细节

http://www.e23.cn2013-09-16证券日报

    摘  要:从淘宝三天销售一亿元,到五年后规模上万亿元,互联网保险业务正吸引越来越多业内人的关注和畅想。不过,这个正风生水起的全新领域带给保险公司的变化,远远不止在销售渠道这一个方面。

。”

  呼吁监管带头

  逐渐关注买家信用

  对于上述频现的客户欺诈行为,业内公认到达一定规模的客户数量可以抵御逆选择风险,目前需要保险业做的是不断地了解新的诈骗方式,并研究采取应对措施。

  最基本的,保险公司不断地完善网上投保流程的风控体系,包括投保的告知、核保、签名、支付等各个阶段。对于恶意欺诈的客户如何管控与防范?“一定不是一家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中介行业能做到的,需要监管部门领导行业一起行动,建立安全体系。”上述高管认为。

  此前,保险监管部门更多地关注来自卖家的风险。2011年4月,为了防范网络保险欺诈风险,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监会先后制定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后者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随后,保监会又于2012年5月下发《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提醒广大公众在通过互联网站购买保险产品前,仔细甄别,避免上当。

  另据保监会中介部监管二处处长龙翔7月份透露,保监会正在制定《全面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该《办法》将对业内关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诸多问题在政策上给予规范。

  “我们呼吁监管部门领导保险行业,建立更多关注买家信用体系的机制,并为防止买家欺骗行为做一些努力。”上述高管表示。

  本周二,保监会还印发《保监局案件风险监管考核办法》,从业内案件和业外案件两大类保险案件中考核各保监局。其中,业外案件指仅由保险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的,涉嫌保险欺诈、非法设立保险机构、非法经营保险业务,以及利用保险业洗钱、非法集资等,被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案件。

  这意味着,个人涉嫌保险欺诈的案件将被列入保监局案件风险监管考核内容,这或许成为弥补对个人保险欺诈监管空白的第一步。该《办法》将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网络编辑:马恬

浮世绘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