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频出奇招力拼双11 你送红包我零费率
摘 要:光棍节变身购物节,今年的“双11”不仅让网购人群疯狂,也令基金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疯狂了一把,从产品到营销,基金公司纷纷亮出各自的“创意”。
甚至有基金公司为了迎合某互联网大佬的要求,修改了产品申赎时间,导致该产品被监管层叫停,并开出“罚单”。
在业内人士眼中,这些行为与以往的行业惯例不一致,是不合规的。“根据监管层要求,基金公司宣传上必须做整体的描述,例如,基金公司可以说去年的业绩排名,不能说今年某两个月业绩排名第一。”一位老基金业从业者直言,“合规”是基金公司十几年来发展的基础,资产管理机构应该严守合规的底线。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互联网的营销策划方式是为了迎合互联网客户群的特点,基金业一直以来严格规范也有自己的道理,在创新与规范之间如何协调还需要探讨。
除了互联网营销与合规性之间的冲突,针对互联网营销本身也出现了一些争议,即究竟应当把互联网作为银行渠道的一种替代,还是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对于这一问题,也是智者见智,仁者见仁。
在天弘基金副总经理周晓明眼中,互联网平台不能仅仅被视为基金销售的渠道。如果把互联网定位成渠道,那么基金公司的商业模式不可能得到根本性改变。“互联网是一种基础设施、一种生态,互联网与基金是一种融合,应该产生化学反应。例如余额宝,用户所感受到的并不是原来单纯的支付宝买东西,也不是原来的买货币基金,而是体验到一种新的感觉。这种化学反应可以带来一种新的商业价值,参与者可以实现多赢。”
然而从现实的角度来看,很多基金公司投靠互联网,只是为了冲一下规模,降一点尾随。公司领导对电商部门设立了具体的考核指标,投入经费要能带来一定的增量,这也迫使电商部门行为趋于短期化,很难深入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新金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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