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个税种仅3个通过立法 个税占税收比可提至20%
摘 要:2013年3月13日,上海某房产交易中心,市民在认定、缴纳房产税。 图/CFP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很多改革的具体方案和后续政策,涉及法律修订修改。例如与税收有关的立法,何时能够推进?劳教废止后,法律如何填补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的“空白地带”?昨日,新京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2013年3月13日,上海某房产交易中心,市民在认定、缴纳房产税。 图/CFP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很多改革的具体方案和后续政策,涉及法律修订修改。例如与税收有关的立法,何时能够推进?劳教废止后,法律如何填补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的“空白地带”?昨日,新京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焦点1】
《决定》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新京报讯 昨日,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全会过后,有7种与税收有关的立法需要调整,包括增值税法、个人所得税法、房地产税法等,这些税法都有望在2016年前予以推进。
在我国18个税种中,只有3个通过人大立法。这三个税种是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其他15个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主要税种,都是国务院制定条例开征的。此前,关于人大收回税收立法权的计论一直不断。
施正文表示,《决定》提出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财税改革的重点内容就是完善立法,而建立健全现代税收制度,也必须通过完善立法来实现。但税收法制的完善是渐进的,应该说过去这些年,税收法制进展不大。
此次全会之后,有7种与税收有关的立法需要调整,施正文介绍,第一是新税种新立法,比如房地产税法;一种是新立法模式,比如税收优惠法;一种是旧税种立新法,比如增值税法、环境税法;一种是现有税法修订,比如个税法、税收征管法;一种是旧税种旧条例上升为新法律,比如资源税法。
施正文表示,从当前来看,涉及的这7种与税收有关的立法,都有望在2016年前予以推进。但有一个原则,新的税种要开征,必须要通过出台法律,而不宜再像以往那样通过条例来进行,比如房地产税法;旧税种的修订过程中,应当将条例上升到法律层面,这一方面是对税收征收的完善,同时也是回应公众关切,让人大收回立法权最切合实际的举措,比如资源税的立法。
【焦点2】
《决定》: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作为长期关注三农领域的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程漱兰认为《决定》有关“三农”的条款,需要与现有相关法律衔接。
她认为,法律是比较灵活的,改革就意味着要修改现有法律。“改变法律不重要,重要的是看改变的方向”。程漱兰说,《决定》中的条款,需要与现有的相关法律衔接。
■ 解读
【增值税法】
营改增试点铺开后立法水到渠成
施正文表示,税收立法提速目前已经达成共识,破题重点第一就是增值税法。增值税作为第一大税种,在营改增之后,其征收额度会占到税收收入的40%左右,对它进行立法意义重大。全国人大上届立法规划已经将其纳入,迟迟未推行,是因为增值税正在转型,各地实行营改增试点。按照计划,2015年营改增试点全面铺开,对一些税制要素的设计就有了前期的基础,届时推出立法水到渠成。为此,预计增值税法有望2016年出台。
【税收优惠法】
有助于优惠政策科学透明
施正文说,这是税收立法模式的创新,有助于优惠政策的统一规范和科学透明,以及未来的有效执行。有望在本届人大推出。
【税收征管法】
已在征求意见有望尽快推行
施正文认为,在整体税制转型下,税收征管法的修订非常迫切,比如涉税信息的管理就需要明确,目前已经在征求意见,有望尽快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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