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政策执行跑偏:利益藩篱加剧纸上谈病
摘 要:“刻章救妻”“自锯双腿”“抢钱救儿”……因保障缺位而无法得到有效救治的大病家庭频频触动公众的神经。
一个新生事物,在国际上没有先例,政府购买商业保险机构大病保险服务在大多数地区还没有成熟经验,地方政府对工作推进比较谨慎;二是由于目前新一轮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大病保险相关主管部门职能调整仍未最终明确,影响了大病保险试点的进度。
制度“碎片化”恐积重难返
各界人士反映,在执行伊始,医保制度的城乡分割、三保分立等问题已经影响到大病保险,加之各地推进程度、统筹层次、筹资水平、承办主体均存在诸多不一致现象,大病医保的“碎片化”初现端倪,与城乡医疗保障的一体化目标极不相符。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孙祁祥说,大病保险引入商业保险机构运作旨在减轻群众负担、严控医疗费用、实现“管办分离”,从而倒逼医改进程,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但一旦“带病成长”,就难以起到应有作用,反而可能变成又一“顽疾”。
王琬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六部委下达的文件虽明确了各省从实际情况出发,但当前省与省之间、省内各地市之间制度设计都存在差别,城乡之间又存在二元失衡,制度碎片化导致社会公平性、城乡一致性难以体现,可能诱发新的社会问题,长期固化恐积重难返。”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破解医保制度碎片化,实现城乡医保一体化的真正难点在于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利益博弈,特别是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引起的医保转入地和转出地之间的收支差异。中央和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统一思想,打破部门利益的狭隘观念,积极推动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保合一”,消除大病保险的先天不足,“尽早去掉‘碎片化’这颗‘定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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