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扩围加速:金融和服务业有望纳入下一波
摘 要:2013年“营改增”加速扩围,其要义绝不仅是一个税种取代另一个税种,也不仅是最大限度减少重复征税,它牵动了国家整体的财税改革:一方面是税制转型将加速推进,另一方面是地方税体系构建有望取得重大进展。
营改增扩围年:营业税加速谢幕
金融、生活服务业有望纳入改革下一波
2013年“营改增”加速扩围,其要义绝不仅是一个税种取代另一个税种,也不仅是最大限度减少重复征税,它牵动了国家整体的财税改革:一方面是税制转型将加速推进,另一方面是地方税体系构建有望取得重大进展。
从部分地区试点,到8月份推广至全国试点;从仅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到邮政业和铁路运输业正式被纳入下一步试点范围,2013年成为“营改增”名副其实的扩围年。“让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这项改革目标离我们似乎越来越近。
改革推进 “让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
2013年在“营改增”改革推进过程中可谓关键的一年。在这一年里,“营改增”的推进路径和速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所谓“营改增”,就是把现行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和企业改为征收增值税,交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变为增值税的纳税人。这个在普通人眼中太过专业晦涩的政策词汇,在企业财务人员的眼中则意味着“真金白银”。
朱雨龙心里就有这么一本账。今年1月起,他所在的湖北广播电视台(湖北长江广电传媒集团)正式纳入“营改增”试点。作为财务负责人,他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与之前缴纳营业税相比,今年1至11月间缴纳增值税降低税负44.8%。说起具体省了哪方面的钱,他更是头头是道,“从目前抵扣情况来看,1至11月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外购电视剧、节目占50%;购置固定资产占40%;购买耗材、办公用品等其他抵扣占10%。”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表示,“营改增”不是简单的税制简并。营业税和增值税对于市场活动的影响不同,税负也不同。增值税对增值额征收,而营业税则是对营业额全额计征。这样,就出现了双重征税的问题。“营改增”的实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征税。
实际上,2013年在“营改增”这项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可谓是关键的一年。在这一年里,“营改增”的推进路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此前只在某些地区试点,4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即从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这标志着“营改增”从由地区性试点向按行业推进转变。根据国税总局统计,“营改增”全国试点首月,即8月份一个月,就减税共130.13亿元。而据测算,2013年全部试点地区企业将减轻税负约1200亿元。
“‘营改增’双扩围一方面有助于减少区域性试点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如先行试点地区因能提供专票会赢得更多的客户;另一方面,有助于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同时也是对影视服务等行业发展的一种扶持。”朱雨龙说。
44.8%的税负下降只是写在企业财务报表上的一串数字,而“营改增”对朱雨龙以及他所在的湖北广电的影响要比这串数字看起来复杂和深远的多。今年8月以来,湖北广电成立了北京长江传媒有限公司、湖北长江之星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专注于节目制作的独立法人单位。“这样能集中力量做专业的事。放在以前,我们也想这么做,但我们不敢。因为制播分离会造成营业税重复征收,税负一下子就上去了。”朱雨龙坦言。
湖北广电的这种变化绝非个案,而服务业这种已经或者即将发生的转变才是“营改增”除了减税效应之外的更深层次的要义所在。财政部财政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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