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税制改革经济效应与政策建议
摘 要:“营改增”作为一种“上下互动”型的改革,在2012年时仅有12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进行试点,2013年8月才推向全国。时间短、行业少使得现有的数据难以从“营改增”两年的进程中对之进行总体的、全面的评估,更难以展现出“营改增”所具有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意义及影响。
业税情形下,生产环节越多,该生产链条上企业被重复征税的次数就越多,企业整体税负就越重,因而营业税不利于产业链的分工与细化,同现代化大生产体系所要求的“迂回生产”相悖。改征增值税后,这一弊端得以消除,生产链将按效率原则重新予以构建,资源的配置将更为合理,企业核心竞争力会大大增强。
另一方面,“营改增”还会带来波及联动效应。一是企业分工细化,更加专注于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逐步提升。二是生产性服务企业从数量到质量都得到明显改善,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制造业和服务业的产业融合不断深化。三是各种新型生产性服务业逐步兴起,按照效率原则或嵌于企业内部或独立出来,推动制造型企业由“加工制造”向“服务制造”转型。四是中小企业有了更广阔的发展机会:一方面各类小而专的生产性服务企业蓬勃涌现,另一方面传统的中小型制造企业也买得起专业化服务,从而提高了这些小企业的竞争能力。从长期看,企业数量的增加将带动就业并产生直接的收入效应,而收入效应也将通过刺激内需为整个生产体系注入正能量。这是一个典型的良性正反馈过程,其结果是企业投资信心增加,税基扩大。五是服务贸易企业的发展有助于降低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交易成本,减少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风险。六是减负后的企业投资意愿会有所增强:首先企业业务扩张会增加企业投资意愿,其次增值税可抵扣直接刺激某些企业在固定资产上的投资,再次整体经济生产效率的提高也逼迫企业在技术改造、创新研发等方面加大投资力度。
如果在一个长周期内审视,可以发现上述种种变化一方面会优化整个经济体系的生产结构,使得生产体系更加网络化、弹性化和融合化,从而提升整个经济体系的生产效率,成为经济增长新的动力源(9.21, -0.02, -0.22%);另一方面,大量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也将有力地刺激新城镇化战略向纵深展开,特别是依托大型城市的新城镇将首先从中受益,最终将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
从长期看,经济将变得更加富有活力,这也就意味着税基的进一步扩大。因此,尽管从短期看政府的税收收入可能会有所减少,但长时期内税收收入一定是会因此而增加,“营改增”税制改革将成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强有力的催化剂。
“营改增”是中国新一轮改革起点,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意义。
首先,“营改增”改革是基于分步推进扩围的策略选择。最近,“营改增”已拓展至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业;接着改革试点范围还将扩大到建筑业、转让无形资产、文化体育业等行业,将能够按照标准方式征收增值税的行业尽可能都纳入到试点范围;最后对不宜按照标准方式征收增值税的金融保险业以及生活性服务业(如娱乐业、餐饮业等)等难度较大的行业暂时采取简易征收方式,从形式上基本将全部行业都纳入增值税范围。
其次,“营改增”改革的战略意图是要推动服务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1994年推行的第一轮“营改增”改革,目的为了解决财政包干制所带来的中央财政困难问题,上一轮制造业的“营改增”,直接促进了中国制造业的分工细化,而本轮“营改增”宗旨在于推动服务经济的发展。“营改增”的中性特征从制度层面解决了影响服务业发展的税收瓶颈问题,对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具有深远影响。同时,大幅度减税效应促进了中小服务企业的发展,客观上也提高了制造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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