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民间融资条例将实施 民间借贷迈出第一步
摘 要:作为全国首部地方性金融法规、首部专门规范民间金融的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为条件,分期聚集一定资金,首先供邀会人使用,其后根据制定的办法,在邀会人主持下轮流由参会人收取,直至到期结会的一种互助组织形式。它是温州地区传统的民间借贷的形式。
我们将其纳入管理之中,是因为我们发现很多风险的产生都是从会开始。要求合会进行登记备案,有利于管理部门知道“会头”做了多少个会、这些会的资金分别做了什么?借此提前评判是否会产生风险,并及时介入。对于入会者来说,他们也有权利得到必要的风险提示。
记者:《条例》正式实施后,是否民间融资就没有风险了?
张震宇:民间融资的风险永远存在。《条例》的出台,只是为阳光化、规范化民间融资提供了一个平台,但绝对不是一劳永逸的。
这和金融改革一样,你能说办了一两家民营银行,金改就获得成功了吗?我们会通过不断地规范,不断地降低融资风险。
接下来 ,我们还会建设民间资本征信系统,它将成为现有的人民银行温州分行征信系统及其他官方征信系统的有力补充,促进温州诚信体系的重建。等到那时候,风险也就降到最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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