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小产权房分类处理没商量 要承担改革成本
摘 要:两会期间,土地制度改革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3月7号,央视财经频道《经济信息联播》栏目请到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张晓山先生作客演播室,共同探讨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的流转。
决。
芮成钢:关于土地改革和农村土地流转,我们继续和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张晓山先生进行探讨。张老师,我们再说一说刚才说到的工商企业进入农业之后,大家还很担心一个话题会不会对粮食安全产生一定的影响?
张晓山:应该说工商企业进入农业之后,首先要考虑有利润,要有经济效益,而目前的现实情况,种粮往往是不赚钱的,往往需要改种比较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花卉、蔬菜、水果等等。但是从这条来讲,农地农用,政策法律并没有说农地只能种粮食,而不能搞别的。
芮成钢:药材、水果、蔬菜这都是可以的?
张晓山:对。关键就是说,我们不能说必须种粮食,必须打住,而是只能我们来鼓励,通过各种政策扶持,来使农业的经营者有积极性来种粮食。但是不能说不能种别的,只能种粮食,从政策也好,从实践来讲,这是行不通的。
张晓山:小产权房要分类处理
芮成钢:再来说一说大家非常关注的小产权房的问题,很多人觉得它规模巨大,但处在法律之外的一种另外的产物,到底怎么来看待它?
张晓山:小产权房指的就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盖的用于向社会公众出售的这样的房屋。首先一个,这是集体建设用地盖的,它不是为了自住,而是为了市场化,这样的房屋。这里面的问题,我觉得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讲的,就是关于保障农民宅基地用于物权,包括房屋的财产权怎样以后转让,是慎重稳妥进行实验,这是指未来的。但是你刚才讲的就是过去的,过去已经盖了这么多小产权房,所以我认为要分类处理。首先一个,用途管制,依法合规。如果说在农地上盖的房,那你踩着红线了,这没有什么可商量。如果说在建设用地上盖的房,它又符合规划,那怎么办呢?一个基本原则,不能只享受改革的红利,也必须要承担改革的成本。所以你这房屋,如果通过相应的补办手续也好,缴纳相应的税费也好,在怎样的情况下能够改变它的这种产权的性质。当然另外不符合规划的,然后又存在各种问题的,要根据各种情况来分门别类处理。总之不是一刀切的问题,但是最终就是说,要保障农民的权益,但又不能让人来占这个便宜,占便宜之后,投这个机之后,如果说能够不受任何惩罚或者不付任何代价的话,这实际上是树立一种非常不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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