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首晒互联网金融监管思路 网络支付额度未有定论
摘 要:手机购物、微信理财、活期存款转入余额宝……互联网金融大潮风起云涌。不过,最近央行也在酝酿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并引起多方热议。
和传输过程存在风险隐患;二是支付终端的安全性较难保障;三是二维码支付指令验证手段较为单一,安全性屏障不够。
有关国家中央银行、银行卡组织和金融机构等出于风险顾虑,对二维码支付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均较为谨慎,全球尚未有在金融服务领域大规模应用的案例。近年来,国内已陆续发生了许多关于二维码支付的风险案件,客户因为扫描二维码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账户资金被盗。
在二维码业务的推广上,央行的定性措辞严厉:在没有建立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统一的业务规则和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安排的情况下,拥有上亿用户的支付公司全面推广二维码支付可能引发的多种风险难以想象。
央行表示,而“虚拟信用卡”的发卡流程全程网络化,省略了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突破了现有发卡面签审核等基本管理要求,对反洗钱法律制度和账户实名制度产生较大冲击。
疑问:
监管加码央行变脸?
从暂停虚拟信用卡、二维码(条码)支付等支付业务和产品,到与支付机构之间进行“点对点”的沟通,央行近期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加码”显而易见。
有互联网业内人士表示,虽然迄今为止央行已发放了250多张第三方支付牌照,显示出鼓励创新的理念,但目前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加码”有人觉得央行正变得趋向保守,央行是否在“变脸”?
回应:
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不矛盾
“人民银行一直重视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各种金融创新,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创新的理念、方向、政策始终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强调防范风险、强调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与鼓励创新是并行不悖的。
央行表示,互联网金融创新有利于发展普惠金融,有旺盛的市场需求,应当给予积极支持,也应当占有相应的市场份额。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功能属性和金融风险属性,鼓励创新就要包容失误,但要把失误可能引发的风险控制在可预期、可承受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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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互联网金融监管宜适度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总体原则是什么?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金融创新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目的,不能脱离金融监管、脱离服务实体经济抽象地谈金融创新。
第二,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一切金融创新,均应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有利于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利于央行对流动性的调控。
第三,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办各项业务,应有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任何机构不得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承诺收益,误导消费者。
第四,把线下金融业务搬到线上的,必须遵守线下现有的法律法规,必须遵守资本约束。
第五,要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
基于以上五点考虑,对互联网金融要予以适度监管,不宜管得过多过死,要为创新和发展留有余地和空间,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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