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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宝投资等10家P2P网贷遭立案侦查 投资人陷困境

http://www.e23.cn2014-04-21中国青年报

    摘  要:近日,运营3年多的浙江省衢州市中宝投资有限公司网贷平台被浙江警方立案调查,再次把网贷P2P推入风口浪尖。

中宝投资等10家P2P网贷遭立案侦查 投资人陷困境

  (图片来源:资料图)

  近日,运营3年多的浙江省衢州市中宝投资有限公司网贷平台被浙江警方立案调查,再次把网贷P2P推入风口浪尖。

  P2P网贷,被认为是互联网金融的一种创新模式,指个人与个人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相互借贷。而警方最新公布的消息称,浙江有10家平台因涉嫌利用P2P网贷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中宝投资”只是其中一家。

  自去年以来,围绕着余额宝、网贷P2P等互联网金融的争论一直不绝于耳,此次浙江对10家P2P网贷平台的调查,进一步引发了人们对互联网金融的思考。

  虚构绝大部分贷款项目

  4月16日,浙江衢州警方向媒体通报,中宝投资公司法人代表周辉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被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据称,这也是浙江省破获的最大一起利用P2P网络平台犯罪案。

  衢州警方通报称,周辉,1982年2月出生,是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2013年12月13日,有关职能部门向衢州市公安局移送线索,举报浙江省衢州市中宝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辉有实施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违法犯罪嫌疑。接报后,衢州市公安局立即展开调查,发现周辉个人银行账户交易异常,频繁接收全国各地大量资金,涉及人员多、地域广。

  警方调查认定,周辉利用“中宝投资”网站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符合非法集资犯罪构成要件,为此,衢州市公安局于2014年1月2日,对周辉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立案侦查。3月13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周辉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4月14日,周辉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批捕。

  衢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经初步侦查,自2011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周辉利用中宝投资公司及其在互联网上建立的“中宝投资”网站,通过租用服务器,以开展P2P网络借贷为名,以高息为诱饵,对外发布含有虚假借款人和虚假借款用途等内容的贷款信息,向全国各地公众大量吸收资金。

  其操作手法先是吸引投资人在“中宝投资”网站进行注册,注册后通过网上银行在线充值或汇款方式进行账户充值,这些充值资金全部打入周辉个人银行帐户。然后,周辉假借他人名义,虚构贷款人和贷款用途,频繁在网站上发布贷款协议,吸引投资人用自己账户内资金对贷款协议进行投资。贷款协议到期后,公司将相应的本金加利息转入投资人在网站上的账户。投资人可选择投资另外的贷款协议,也可提现,经向网站申请、审核后,将钱从周辉的账户转到投资人账户中。

  警方通报称,周辉本人在网站注册了两个会员账号,同时以他人名义注册并掌握了40多个会员账号,其中20多个会员身份信息,核查后发现为虚构。

  衢州警方介绍,经他们侦查,发现“中宝投资”自网站开设以来,虚构了绝大部分贷款项目。

  同时,周辉在“中宝投资”平台用于接收资金的银行账户直接用于消费且金额巨大。其2013年在车辆、手表以及其他高档消费品等方面的消费金额达到1200余万元;2014年1月,周辉购买车辆消费金额超过1000万元。警方认为,周辉实际上是将“中宝投资”网站作为自己的融资平台。

  投资人来自全国30多个省市

  “该案涉及投资人数量庞大,人员遍及全国30多个省市,其中浙江、广东、上海、江苏、北京、福建、四川、山东、湖北等地涉及的投资人员在50人以上。” 衢州市经侦支队负责人说。

  据了解,“中宝投资” 隶属浙江省衢州市中宝投资有限公司,对外称是一个专门从事民间网络借贷的P2P网站,注册资金100万元。

  有关资料显示,“中宝投资”上线于2011年2月21日,至警方调查时,已运营近3年零1个月。在全国现有P2P交易平台中,运行3年多的“中宝投资”,已属于“老平台”。

  根据其网站数据,截至3月14日,也就是衢州警方在“中宝投资”网站发布“网站业务暂停运作”通告的同一天,该平台招标总额48.8亿多元,实际贷款总额45.39亿多元,平均每标金额82.28万元,今年1月的成交量3.3亿元,成交量在众多网贷平台中位居前列。

  据初步统计,周辉向全国30余个省市1600余名投资人进行集资,目前尚有1100余名投资人的3亿余元人民币本金没有归还。而网贷之家研究院的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3月13日,“中宝投资”有效待收本金4.69亿元,待收投资人数1068人。

  截至案发,公安机关查扣了周辉本人以及以“中宝投资”公司和其妻子名义购买的劳斯莱斯等8辆豪华品牌车辆。另外,警方在其个人账户上查到了1.7亿元的存款。

  衢州警方称,除了用于个人消费以外,“中宝投资”的其余资金去向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接下去,他们将加快办案进度,全力追缴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投资人损失;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资产处置方案,在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多方参与(含投资人)、分期实施的原则下,尽快返还投资人本金。同时也希望投资人理性、理解、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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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碧水   网络编辑:陈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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