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农商行被指违规放贷260万元
摘 要:屋抵押贷款是借贷人和贷款银行之间履行的一种合法行为,其审批流程一般也较为谨慎。然而本报读者刘光启向新晨报记者反映,他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物,以贷款人杨文涛及其经营的公司山东百花食品有限公司的名义贷款,在杨文涛打点“关系”后,签订协议、办理贷款的过程中,潍坊农村商业银行审批的过程非常简单。
贷款流程被指违规
“担保贷款的房产审核程序极其简单,没测量也没评估,直接拿了一些没有内容的合同书就让我签字,而且最后所有的合同复印件都没有给我。潍坊农商行称给了杨文涛,杨文涛则称找不到了。”刘光启质疑银行该笔贷款的发放流程涉嫌违规。事发之后刘光启辗转从潍坊农商行要到了一份《房地产抵押清单》,这是他目前手里唯一一份抵押材料。
新晨报记者看到,这份《房地产抵押清单》上面盖有潍坊农商行高新支行的印章,以及经办人的签章。而刘光启告诉新晨报记者,这份抵押清单在他签字时,只是一份空表格,而现在已经填充了部分表格内容,盖上了刘光启也不知道是谁的印章。
新晨报记者9月22日来到了位于杆石桥附近的润丰农村合作银行经七路支行,看到办理贷款的柜台位于营业大厅的角落里。新晨报记者以办理房屋抵押共同贷款业务为由,把刘光启的贷款方式套用到了自己身上,向信贷员周刚(化名)进行了咨询。
“像您说的这种情况肯定是不可能办理银行贷款抵押的。在申请办理贷款时,我们会对您的贷款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之后会对房产进行评估。如果审核通过,才会给您办理相关的手续,再等待放款。此外,我们还会对您资金使用的流向进行严格审查,对资金流向的买卖合同更会严格辨别真伪。”周刚向新晨报记者解释道。
如此严格的贷款流程,从一开始,刘光启与杨文涛的贷款申请就应该被银行拒绝的,可是为何他们的贷款会如此顺利呢?
“杨文涛有一个蜂蜜购买合同,但是我找律师看了,好多人都说是伪造的虚假交易,就是应付银行看资金用途。”刘光启提到贷款的资金流向,难道银行放款之前对此合同没有进行鉴别真伪?面对新晨报记者的疑问,潍坊农商行高新支行却不愿意对此做出解释。
9月25日,新晨报记者收到了刘光启寄来的一份录音材料。其中有一段录音是刘光启与杨文涛秘书的谈话,他们多次提到向潍坊农商行行贿。“我只是负责买了卡,买了2万元的卡,他到底是送给行长还是给发放贷款的银行人员我就不知道了。”杨文涛的秘书说道。
刘光启曾多次与潍坊农商行进行交涉,质疑其发放贷款流程。“潍坊农商行高新支行龚行长说银行也被王启英欺骗了,正在尽力追回贷款。”刘光启告诉新晨报记者:“接到你们的采访后,龚行长给我的律师打电话,说让我不要闹,就给我解开房子。”
多方投诉未获进展
后来在律师提醒下,刘光启到房管局验证发现,杨文涛提供的反担保的房产证系伪造。而且去银行验证后又发现,4张转账支票全部显示密码错误,也就是说杨文涛未将支票的真正密码告知刘光启。刘光启认为杨文涛、王启英等人存在以虚假商业买卖合同手段骗取银行贷款的目的,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的违法犯罪行为。
事发之后,刘光启到潍坊农商行高新支行所在地报案,潍坊市高新区公安分局称应该到杨文涛的公司注册地奎文区报案,而奎文区公安分局则说应该到杨文涛的公司实际所在地经济开发区才能立案。最终刘光启到经济开发区刑警队,则被告知这几个公安局都有管辖权,都可以报案,当务之急是看哪里能够尽快立案。
“9月25日潍坊市公安局电话告诉我去高新公安分局经侦报案,可是高新公安分局没给处理,又把我推出来。”目前刘光启的报案仍未获立案。
“我咨询过律师,潍坊农商行高新支行对于房贷材料审查不严,对于担保物的评估等程序均存在问题,致使我的经济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刘光启告诉新晨报记者。
为此,9月15日,刘光启到位于济南市杆石桥的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访,希望联合社能够介入调查潍坊农商行高新支行的违规放贷行为。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访部的接待人员则给了刘光启一份转办通知单,让其交给潍坊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派调查后反馈到省联合社,再予以处理。
目前上述事件仍未有处理进展,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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