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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调查:山东一卡通“霸王条款”何时休?

http://www.e23.cn2013-03-13齐鲁网

    摘  要:齐鲁网财经频道3月13日济南讯(记者 董光强) 连日来,经齐鲁网报道的山东一卡通“手续费”事件持续酝酿,有细心的网友列出了山东一卡通的诸多不合理之处:强收“手续费”不商量、偏袒自家商户、收费标准随意制定、想要退卡得“挨宰”、对曝光的问题视而不见…… 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喜欢刷卡消费的便捷时,山东一卡通的“霸王条款”也让消费者心生不满,“霸王条款”究竟是怎么回事?从办理山东一卡通到使用再到退卡,到底有多少“猫腻儿”?齐鲁网财经频道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功上线,同年9月1日,正式面向社会发售。前两年,山东一卡通就被媒体曝光,消费收取5%手续费,退卡时不退卡费,并且收取10%的手续费等问题,但山东一卡通公司对此无动于衷,“霸王条款”依旧。

  消协提醒消费者办预付卡要谨慎

  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采用卡、券的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单方面设定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内容。”山东绪才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绪才认为,发卡公司在售卡时应当在明显位置张贴用卡的具体事宜,让消费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在消费者购买“山东一卡通”时,并没有明确告诉消费者收取手续费和收取费用的原因,发卡公司收取手续费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另外,发卡公司规定在退费时收取10%的费用,没有法律依据,属霸王条款,应该取消。此外,消费者在购物时享有索要发票的权利,无论是现金交易还是持卡消费,商家都有义务为消费者开具发票。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卫民通过齐鲁网财经频道记者提醒消费者,在办理一卡通、美容卡、汽车保养卡、健身卡等各种预付款消费卡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考察发卡单位的规模、经营状况、市场信誉等,并且在办卡时应当充分行使自己的知情权,详细询问卡的收费情况,谨慎办卡,以免给自己带来麻烦。

  在3月12日的调查中,记者用办理的山东一卡通坐公交车进行了消费。令记者纳闷儿的是,晚上登录山东一卡通官方网站,查询卡内余额并没有减少,余额查询能否及时显示在记者的心中打了一个问号。此外,在山东一卡通的官方网站“关于我们”的介绍中,社会责任介绍显示“暂无该信息”;另据网站今年2月8日的公告显示,“因系统升级,暂停充值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一个月内问题仍未解决;点击“一卡通论坛”显示“您无权查看该网页”,随后记者又注册了账户,点击多次始终显示无权查看。

  山东一卡通何时才不“卡”住消费者的信任?何时才不会出现一“卡”难“通”?齐鲁网财经频道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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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陈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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