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审委委员IPO重启前罕见离职 揭金字招牌潜规则
摘 要:IPO重启近在眼前,发审委队伍却现异动。12月9日,证监会公告称,主板发审委委员颜克兵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根据规定,证监会决定解除颜克兵担任的第十五届主板发审委委员职务。
IPO重启近在眼前,发审委队伍却现异动。12月9日,证监会公告称,主板发审委委员颜克兵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根据规定,证监会决定解除颜克兵担任的第十五届主板发审委委员职务。
发审委委员非常规离职的案例少之又少,且眼下正值新股发行重启的繁忙季,颜克兵的辞职举动立刻引发市场关注。
意外辞职扯出历史“污点”
“发审委委员大多来自律所和会师所,他们都是行业中很厉害的人物,专业能力和个人品质肯定都是过关的。”南京一位会师所合伙人对《金证券》记者表示,“但发审委也不是神,个别人犯错误在所难免。”
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底,证监会解聘并购重组审核委委员吴建敏,因其涉嫌违规持有所审核上市公司股票。该次解聘成为证监会三大审核委员会有史以来首次解聘一名在职委员。
根据《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第九条规定,发审委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监会应当予以解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发行审核工作纪律的;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的;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的;2次以上无故不出席发审委会议的,以及证监会考核认为不适合担任发审委委员的其他情形。
不难看出,证监会此次解聘颜克兵,正好满足“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的情形。但耐人寻味的是,由于此前IPO发行暂停,在任的这一届发审委委员们一直处于没有项目可审的“空窗”状态。新股发行刚重启,颜克兵为何匆忙卸任?
从简历上看,颜克兵1974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02年4月,颜克兵开始从事证券律师业务;2007年3月,担任合伙人。2012年5月,颜克兵当选中国证监会第十四届主板发审委专职委员,并在2013年6月续任。
按理,颜克兵此届任职期限应该到2014年5月底。对此,有坊间传言称,其辞职是受以前经办项目拖累。
《金证券》记者了解到,在担任发审委委员之前,颜克兵曾为多个项目的签字律师,包括海联讯(10.160, -0.26, -2.50%)、新大新材(7.800, -0.02, -0.26%)、华谊嘉信(29.000, 0.00, 0.00%)等。其中,海联讯在今年3月22日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并在一个月后披露了公司2011年虚增利润2278.88万元,涉嫌造假上市。
“今年3月证监会对海联讯进行了立案调查,到现在已经过去大半年时间。现在是年底,从时间上看,证监会可能很快会公布对海联讯的调查结果和处罚决定。颜克兵是海联讯IPO的签字律师之一,这个时候从发审委离职,不排除为了维护发审委的声誉。”上述会师所合伙人对《金证券》记者大胆推测。
带着疑问,《金证券》记者多次致电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但总机工作人员婉拒采访称,“我们所里领导都不在,没有人能接受采访。”当记者进一步提出联系颜克兵本人或其助理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这边都是不坐班的,他们都出差去了”。
金字招牌下的游戏“潜规则”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除了今年曝光的海联讯外,颜克兵主办的华谊嘉信、新大新材也都曾传出负面消息。华谊嘉信原本是首批创业板企业,但因被举报直至2010年4月才获得发行批文。新大新材也曾涉嫌侵犯专利权等事件曾被暂缓上市。
不难看出,在2012年当选发审委委员之前,颜克兵的主办项目显露瑕疵。这样一位候选人,为何能成功入选?
据了解,现行法规对发审委委员行为的约束,主要以2006年通过、2009年修订的《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为主。按照该办法,发审委委员由证监会的
- 保代透露证监会意见:三高不解决IPO不开闸(2013-12-16)
- IPO在审企业需提交2013年财务报告(2013-12-14)
- 券商探路IPO老股转让 聚焦三种主流模式(2013-12-12)
- IPO终止审查企业身后事:破产转战新三板股东抛售(2013-12-11)
- 投行切换理念拥抱IPO 欣喜之余又感压力山大(2013-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