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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凯利消防逃生器致伤:不具备市场准入资格

    摘  要:今年“3·15”期间,本刊报道了青岛农业大学硕士生导师周洪旭教授使用应急逃生器致伤的事件。在周教授看来,导致他造成严重伤害的原因,主要是这款由常州赛特消防器材公司生产的赛凯利TSQ-100/30-20消防应急逃生器,应当对使用者在下落过程起到的缓降功能,没有发挥作用,以至于他在试用时,几乎以自由落地的形态坠落地面,造成右脚跟骨粉碎性骨折,腰椎L2、L3压缩性骨折并胸骨骨折。

  从这一事件来看整个消防行业,亟待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建立常态化的市场监控手段,应当将逃生避难器材纳入国家质量监督抽体系,督促企业自觉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消防逃生产品明年起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今年1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部分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公告》,对15类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这15类产品包括:火灾报警产品、火灾防护产品、建筑耐火构件、消防装备产品、消防水带、灭火剂、灭火器、消防给水设备产品、喷水灭火产品、泡沫灭火设备产品、消防通信产品、避难逃生产品、消防防烟排烟设备产品、干粉灭火设备产品、气体灭火设备产品。

  公告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凡列入本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14年9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

  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在推动国家各种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贯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促进产品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认证制度由于其科学性和公正性,已被世界大多数国家广泛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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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马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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