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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孝经》让我们买保险

http://www.e23.cn2014-06-30舜网

    摘  要:我国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以《十三经》为代表的儒家文化经典一直居于主导地位,其地位和影响是其他任何典籍都无法比拟的。《十三经》中,《孝经》最短,借孔子同曾子谈话的形式论述孝道,全文十八章,不足两千字

《孝经》篇幅虽小,但却是世界上最早、最透彻地宣传博爱的书。《孝经•圣治章》说:“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儒家思想内核在于“仁”,“仁者,爱人”,由仁而趋善,可以说“仁爱”精神构成中国传统美德的价值源泉。假如我们乘坐飞机、火车或汽车,一般都会附加两元钱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乘坐期间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就会按照保额赔偿;若安全无事故,那么我们购买保险所花掉的两元钱还有作用吗?它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保障意义了,但对于保险公司以及其他乘客来说仍然在起作用。所有安全无事故乘客付出的那些保险费集合在一起,会支付给部分乘车发生事故的乘客。我们的两元钱在保险业“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理念的支配下和保险公司的运作下,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流向了需要的人们。这不是传统“仁爱”精神在今天的具体体现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儒家千年古训,“仁”可谓一种责任和义务,更是一种推己及人的利他风尚和助人为善的精神。能买得起车票的人,想必一定能付得起两元保险费吧,既能保障自己,又能积德扬善,何乐而不为?这种善恰恰就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德,是“孝”这个根本的延伸与扩张。因此说,站在慈善事业的立场上,为大众利益着想,准备一份或几份保险,既是美德,也是善举,更是大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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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启鲁   网络编辑:陈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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