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济南千佛山支行细化措施加强个人贷款风险管理
摘 要:今年以来,为确保个人贷款安全稳健经营,工行济南千佛山支行严格控制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点,进一步加强个人贷款风险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为确保个人贷款安全稳健经营,工行济南千佛山支行严格控制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点,进一步加强个人贷款风险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贷款的受理、调查操作流程。受理个人贷款必须坚持双人上门实地调查核实,约见客户,并做好客户谈话记录,贷前调查必须坚持与出具证明原件的单位,借款人、担保人所在单位等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上门核实。加强个人住房贷款、汽车分期付款首付款真实性的调查,严禁信贷人员代替客户签字,严禁信贷人员保管质押物,代替客户保管贷款存折、印鉴、身份证件等。贷款发放前7日内必须按要求对借款人、担保人进行特别关注系统和人行征信系统信息查询,并打印真实的查询记录。
二是审慎贷款发放环节。经审批中心审批同意的贷款资料必须由信贷综合员负责处理,由信贷综合员双人负责做好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借据等合同文本的签订工作。经办人员必须对贷款担保的有效性、真实性负责,对贷款审批意见的落实情况负责。借款合同和借据签署生效后,综合员负责完成个人信贷管理台帐系统转登工作,通知会计前台和借款申请人,由会计人员向借据载明的贷款账户发放贷款。
三是强化贷后管理后续工作。加强档案管理,综合员应在贷款发放后2个工作日内向信贷管理部贷后监督人员办理档案移交。要件类档案和权证类档案必须同时移交,不得脱节;加强贷后催收管理。贷款的日常催收必须直接面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对连续违约2期和累计违约3期的借款人、担保人必须发送书面催收通知并留存备查;进一步加强对开发商、汽车经销商贷款风险保证金的监控,保证金比例低于规定要求的,信贷人员必须及时督促担保单位补足,防止开发商、汽车经销商套取保证金,从而造成银行贷款风险。通过个人信贷系统对全行个人贷款资产质量进行监测、通报、分析,督促经办员加强违约贷款的催收管理工作,提高个人贷款资产质量,确保个人贷款业务依法合规、稳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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