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小红罐进校园 老字号如何变成企业公民?
摘 要:前些日子,被称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一审判决下来了,王老吉胜诉,广东高院判加多宝赔偿王老吉1.5亿元。很快,王老吉的董事长陈矛对外宣布,王老吉将投入3000万元,成立中华老字号•王老吉校园公益基金,推广中国的老字号文化。
前些日子,被称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一审判决下来了,王老吉胜诉,广东高院判加多宝赔偿王老吉1.5亿元。很快,王老吉的董事长陈矛对外宣布,王老吉将投入3000万元,成立中华老字号•王老吉校园公益基金,推广中国的老字号文化。同时宣布,终审之后,如果1.5亿赔偿金能到账,也将全部投入于此项公益基金,并发布官方微博称“1.5亿全做公益不用谢,小伙伴们请叫我小红罐!”。

中国的老字号已如濒危物种,1949年后中华老字号有1万多家,到前几年统计显示,幸存的已不到500家。有着100多年历史的王老吉,能以“老字号”为主题成立校园基金,确实是一个有远见的做法。
如今说起公益慈善,想到的多是西方的公益慈善观,其实在中国,公益与慈善也是古老的概念。古人虽没有这两个词,但传统文化中却弥漫着大量这类思想。孔子所言“仁者爱人”的思想自不必说,孟子所说“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表达的都是一种质朴公益与慈善观。《礼记》中,更是说“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些观念即使今天看来,也仍是我们对于公益与慈善事业的理想。
老字号做公益,在中国也是有传统的。隋唐时,就有大量商家开设的义仓、粥院赈贫济贫,此外还有社邑,碰到贫民的丧葬婚嫁等事,也予以资助。到两宋时,乡绅与富商还出资购置田产,建立义庄,交给那些不能自给的乡人居住耕种。至于商人捐助的义塾、义学更是民间社会常态。到明清年代,由乡绅或富商捐助的公益与慈善机构则多如牛毛,如遍布各地的普济堂及同善会、惜字会、义渡局、丧葬会、救生局等。清代的民间公益机构就更多,有学者对杭州清代的善堂善会作过研究,发现当年杭州就有“善举联合体”,由大小20多家组织构成,规模最大的是“三善堂”,即普济堂、同善堂和育婴堂。其他的还有义渡、迁善所、浚湖局、粥厂、丐厂、救火义集等。也就是说,这类组织基本涵盖了老百姓的生老病死,大多城市事务都有相应的公益机构支持。而维持这些机构的善款,也多来自于商业机构与行会,像过去的盐行、米行、木材行、绸缎行、典当行等,都是捐助的主要行当,这类捐助称为“业捐”。
中国古代商业的公益慈善文化与传统,显然也需要向年轻人普及,王老吉成立的公益基金,就承担着这样的功能。应当说,王老吉近年来开展的一些公益项目,体现了这个老字号愈来愈成熟的企业认知与风范。王老吉显然意识到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也是企业必须实现的经营目标,这不仅为提高自身的品牌和声誉,而是体现了一个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尤其是对老字号文化的传播,可视为是王老吉的一项战略性企业公益行为。它一方面符合王老吉品牌的核心价值,另一方面通过传播老字号的文化理念,也会使王老吉的品牌形象更清晰,让年轻人想到老字号就联想到王老吉。
这样的公益行为,必然是一项长期而庞杂的系统工程,传播怎样的老字号文化与理念,选择怎样的传播方式,同样很重要。对这类公益行为,不能期望一蹴而就,而要有长期的战略规划眼光,不断对与老字号的相关问题进行研讨和调整,既要富有远见,也需有传播理念上的创新,让老字号文化以令年轻人喜爱的方式进入他们的生活,而不只是简单的灌输。这一公益行为,也可看作商家与公众的文化沟通行为,它一方面能将王老吉与其他竞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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