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罐争王者胜 王老吉用公益践行企业公民责任
摘 要:历时896天,王老吉通过艰辛维权,红罐凉茶装潢终于完璧归赵,回归王老吉。 这一场世纪大战,终于随着2014年12月19日广东高法做出判决落下帷幕:红罐凉茶装潢所有权归王老吉所有,加多宝凉茶外包装已构成对王老吉的侵权,需赔偿王老吉1.5亿元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历时896天,王老吉通过艰辛维权,红罐凉茶装潢终于完璧归赵,回归王老吉。 这一场世纪大战,终于随着2014年12月19日广东高法做出判决落下帷幕:红罐凉茶装潢所有权归王老吉所有,加多宝凉茶外包装已构成对王老吉的侵权,需赔偿王老吉1.5亿元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红罐之争的前身后世
王老吉牌凉茶具有百年历史,原系王泽邦于1828年在广州创立。在广药集团成立后,广药集团从原注册人广州羊城滋补品厂转让取得王老吉商标。“王老吉”牌清凉茶饮料则是1991年底就由广州羊城药厂生产、销售。1993年,“王老吉”商标被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2009年4月又被认定为驰名商标。1995年3月28日、1997年2月,羊城药业与鸿道集团分别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鸿道集团独家使用“王老吉”商标,限于红色包装凉茶饮料,而羊城药业生产、销售的王老吉清凉茶的包装颜色则不能取用红色,包装设计图案不得与鸿道集团相同。
2000年5月2日,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商标许可协议》,约定:广药集团许可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商标,范围为生产及销售红色罐装王老吉凉茶,期限自2000年5月2日至2010年5月2日。2002年11月27日,双方再次签约将许可协议延长至2020年5月1日。2003年5月2日,双方又签订《商标许可协议》,约定广药集团许可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商标,许可期限为2003年1月20日至2013年1月19日。
1995年12月、1996年6月,陈鸿道分别申请名称为“饮料盒标帖”、“罐贴”的外观设计专利,1997年2月、7月获得授权。1996年5月,鸿道开始委托加工生产“王老吉”红色易拉罐。
2003年,鸿道集团投资数亿元竞标拿到中央电视台3个黄金时段“标王”广告播放权,启动“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品牌广告语宣传,以后长达近十年时间在中央台不间断进行广告投放。王老吉从此成为家喻户晓的饮料品牌。
到了2011年4月,广药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裁决:1.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于2002年11月27日签订的补充协议和2003年6月10日签订补充协议无效;2.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2012年5月9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裁决上述两份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后来的故事大家就都知道了,加多宝公司开始生产加多宝品牌的红罐凉茶,而广药集团则于2012年6月3日授权大健康公司开始生产、销售红色易拉罐装王老吉凉茶。双方遂引发对于红色罐装包装装潢归属之争。这一场狗血剧从此拉开了帷幕。
加多宝的品牌策略失误分析
在丁哥看来,加多宝这些年的品牌和营销侵略性过强,屡屡越过法律底线,所以一直深陷官司的泥沼,也造成了今天的不利现状。
自广药集团2012年依法收回“王老吉”商标红罐、红瓶凉茶的生产经营权,加多宝公司并不甘心,一直继续攀附王老吉品牌。王老吉则针对“王老吉改名加多宝”案、“加多宝红罐凉茶遥遥领先”案、“红罐凉茶装潢”案再到“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虚假宣传案、“加多宝七连冠”广告语等十数个案件积极维权,并取得了全胜,加多宝全败,这也的确是挺奇葩的事情。而加多宝在几乎所有败诉的案件中都进行了二审上诉,实际上是其拖延时间的营销策略,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
加多宝多年来一直围绕着红罐做包装和营销,一旦改变包装,消费者是否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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