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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300份问询函 监管“火眼”下想混无门

http://www.e23.cn2016-02-17新华网

    摘  要:沪深交易所监管正以疾风骤雨之势于无声处警戒市场。据最新统计,在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的65个交易日中,两大交易所共发出逾300份问询函,平均一个交易日近5份,比此前三个月激增一倍多。

注。

  在年报披露期,上市公司保壳花招百出,亦成为监管层关注的对象。2015年12月31日,山水文化公告称,拟核销1486笔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预计将增加公司2015年利润总额1301.74万元。当日,公司即收到上交所的监管函,致其自当日起停牌。在停牌期间,上交所又连发两份问询函,针对应付款项的真实性、核销的合规性及合理性,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予以回复,并出具专项意见。

  根据三份问询函及回复的内容,上交所发现,山水文化试图核销长达10余年的应付账款,进行不当盈余管理的动机较为明显,有借此规避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嫌疑。最终,山水文化宣布对应付款项“重新”履行核销相关程序,并发布了退市风险提示。由此,上演了“监管函发威上市公司保壳‘伎俩’被识破”的生动一幕。

  在A股市场,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各方均有着自己的立场与利益,监管方如何给各方提供一个“三公”的市场环境?美国法官路易斯·布兰戴斯曾在揭示信息披露的意义时如此表述:“太阳是最好的防腐剂,灯光是最好的警察。”业界看来,在加快落实监管转型的大背景下,监管函最重要的作用之一就是令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更充分、更完整,使其在“阳光”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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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陈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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