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如何避免“穷人吃亏”
摘 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曾表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医疗保险覆盖了城乡13亿人以上,全民医保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了7.88亿人。
险制度整合为统一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方面,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然后,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整合为一元化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
其次,要妥善处理好医保制度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关于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有的学者认为是医改的过度市场化导致的,有的学者则认为是市场化不足导致的。我认为,这两种现象在我国医改中都存在,即存在市场化错位问题。在筹资领域,本应该增加制度的公平性和普惠性,我国医保改革却不断地把个人推向市场,出现了筹资领域的过度市场化现象;在医疗服务提供领域,本应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进行资源配置和服务竞争,但我国的医保改革却依然在这一领域保持着政府过度干预和市场垄断,即出现了服务提供领域的市场化不足现象。因此,我国医改的重点是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纠正医改中的市场化错位现象。
◆ 城镇居民医保起付标准
目前,济南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住院或者门诊规定病种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负担。
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医疗机构70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的标准确定。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比上一次降低20%,从第三次住院起不再执行起付标准。
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部分,统筹基金负担85%,个人负担15%;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统筹基金负担88%,个人负担12%。退休人员的统筹基金负担比例比以上同段的负担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个人负担比例降低3个百分点。
◆ 四类门规病种起付标准
目前,济南门规病种涉及的重大疾病、特殊疾病、慢性疾病、常见疾病等,在治疗方式、治疗费用上差别很大。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的“保基本、保大病”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各种疾病病情轻重、医疗费用高低、患者家庭负担等因素的基础上,将门规病种分为4类。
Ⅰ类病种(恶性肿瘤的治疗、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精神病)不设起付标准;Ⅱ-Ⅳ类病种按医院级别调整起付标准,在一个医疗年度内,驻济省(部)三级综合定点医疗机构800元;其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二级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门规病种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设起付标准,引导参保人“小病进社区、大病按需进医院”。
相关链接
济南公费医疗改革已经有了初步计划
目前,我国八成以上省份均已取消公费医疗,全部参加医疗保险。2012年12月1日,山东省省属驻济机关、财政拨款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职工及其退休(退养)人员纳入省级直管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我省公费医疗改革跨出关键一步。目前,省内只有济南和烟台市尚未完全取消公费医疗。济南何时打响公费医疗改革的最后战役?据了解,目前济南市针对公费医疗改革的方案正在制订中,已经有了初步的改革计划。
- 全国医保结余7644亿 专家建议降低起付线(2013-12-03)
- 全国医保结余7644亿花不出去 官员建议增报销比(2013-12-03)
- 医保结余7000亿花不出去 官员建议提高报销比例(2013-12-02)
- 官员称中国医保基金结余畸高 7000亿花不出去(2013-12-02)
- 纠结的美国医保:成本代价高 一度遭受抵制(2013-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