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山东分行营业部采取各项措施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摘 要:为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行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统一评价标准。今年,工行山东分行营业部依据工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2015年版)》,不断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为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行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统一评价标准。今年,工行山东分行营业部依据工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2015年版)》,不断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明确审计对象。被审计对象二级分行具有经营管理权限,并能对全辖经营效益产生重大影响或掌握重要资产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对风险控制起重要作用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等。
二、明确审计内容。被审计对象任职期内履行职责情况,包括经营决策行为、经营管理行为、经营业绩(包括经营绩效考核或专业考核排名情况,重点审计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绩效考核指标及完成情况、资产质量等)、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所进行的独立审查、鉴证和评价活动。
三、明确审计时限。对被审计人经济责任审计时限,为被审计对象任职的起止时间。对任职年限超过两年的,可将任期最后两个年度作为审计重点,如有必要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同时,该营业部将采取各项措施,不断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建立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合理界定被审计人应履行经济责任的范围和内容,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对高级管理人员所负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
二、坚持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分析有机结合,对需审计的内容提前进行非现场排查、分析和判断,手机相关数据和资料,掌握被审计机构业务发展和基本状况及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据以确定现场审计重点,提高现成那个审计效率和针对性,有效节约审计成本。
三、充分利用以往内外部各类检查评价结果及其整改情况等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劳动,降低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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