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寿山东分公司“3·15”金融消保每日提:警惕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严防信息泄露风险
随着网络支付应用的普及和人们对互联网生活的依赖,网络支付的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网络支付给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伴随一些风险。不法分子非法获取持卡人的网络交易身份识别信息、交易验证信息,就可能实现盗刷。消费者要保护银行账户的登录密码、取款密码和验证码等个人信息安全,不向第三方提供。
同时,注意辨识网络服务渠道的真实性,避免信息被不法分子通过“钓鱼”手段窃取,比如对陌生来电、短信和不明链接保持警惕,不下载非官方APP,不在不安全的网络界面或者网络环境中登记身份证、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个人信息。
实践中,对于金融消费者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时提供的信息资料,如业务办理成功时,其资料自然就作为业务档案被存档管理,但当申请失败时,除非金融消费者要求,大多数情况下,其资料一般不会退还。没有退还的客户信息资料该如何保管,往往被金融机构忽视,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收集个人金融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必要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业务需要收集个人金融信息......应当采取符合国家档案管理和电子数据管理规定的措施,妥善保管手机的个人金融信息,防止信息遗失、损毁、泄露或者篡改。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金融信息遗失、损毁、泄露或者篡改等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是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八项基本权利之一,一些网络平台的网贷营销罔顾消费者利益,利用“土味”“奇葩”广告吸引流量,套取客户信息,在营销或借贷过程中,通过广告页面过度收集并滥用客户信息,甚至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客户信息在平台方、贷款机构、出资方等之间流转,侵害了消费者的信息安全权。
防止客户个人信息过度收集、滥用客户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管个人金融信息,防止信息遗失、损毁、泄露或者篡改,一直是金融机构要做的必要功课,日常工作中加强客户信息查询权限管理,强化日常信息查询监测预警,从系统权限设置、查询痕迹留存上控制客户信息不得随便获取,从源头上尽量防止客户信息泄露。
富德生命人寿山东分公司在此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严防信息泄露风险。
编辑:张晓艳 值班主任:田艳敏